《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不乳,谓初出胞胎,不吮乳也。其故有二,不可不辨∶儿生,腹中脐粪未下,能令小儿腹满气短,呕吐不乳,当用一捻金治之。若因母过食寒凉,胎受其气,儿必腹痛多啼,面色青白,宜匀气散主之;若四肢厥逆者,理中汤主之。(《医宗金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