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词语
拼音:
注 音:
繁体字:
旁指曲谕(旁指曲諭)
从侧面委婉启发晓谕。 宋 王禹偁 《故商州团练使翟公墓志铭》:“知属吏过失,未尝面言,必因公宴引数十年前事,曰某人尝为某过得某罪,旁指曲諭,微警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