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词语
拼音:wǔ huā pàn shì
注 音:ㄨˇ ㄏㄨㄚ ㄆㄢˋ ㄕㄧˋ
繁体字:
唐 宋 时,中书省各官员,对军国大事因所见不同,须分别在文书上签具意见并署名,谓之“五花判事”。《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三年》:“故事:凡军国大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 宋 苏轼 《谢中书舍人表》之一:“虽四户擅权,非当时之公议,而五花判事,亦前代之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