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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性失业(frictional unemployment)是指因季节性或技术性原因而引起的失业,即由于经济在调整过程中,或者由于资源配置比例失调等原因,使一些人需要在不同的工作中转移,使一些人等待转业而产生的失业现象。
摩擦性失业-简介
在实际劳动力市场上,失业率总是围绕自然失业率波动,原因之一是工人寻找最适于自己的工作需要时间。由使工人与工作相匹配的过程所引起的失业即摩擦性失业,它是由于经济运行中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劳动力市场的功能缺陷所造成的临时性失业。
因为经济总是变动的,工人寻找最适合自己嗜好和技能的工作需要时间,一定数量的摩擦性失业必然不可避免,即劳动者想要工作与得到工作之间的时间消耗造成的失业。
摩擦性失业-现状背景
2009年8月18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截至2009年7月1日,教育部统计的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是68%,和2008年同期基本持平。同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表示,中国就业主要的矛盾仍然是劳动力供大于求这种长期存在的矛盾,对高校毕业生来说结构性比较突出,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更多表现出来的是摩擦性失业。
于法鸣介绍说:“学校里学的专业有些是和市场不接轨的,这种情况下多数出现的就是摩擦性失业。现代社会提倡的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最好是专业对口,但是有些专业对不上口也不能死抱着不放。摩擦性失业在市场经济国家是非常正常的。国家于2009年正式推出‘三年百万见习计划’,就是用三年的时间吸纳一百万高校离校以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求职没有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的情况下可以吸纳他们到见习岗位上来。见习时间1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由地方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摩擦性失业-特点
摩擦性失业的特点是行业广且涉及人员多、失业期限较短。
摩擦性失业-成因
摩擦性失业是由国家经济制度的动态结构造成的。它的规模决定于失业工人和他寻找工作碰到一起时所遇到的结构上的困难。这种结构上的困难,主要是指缺乏就业机会的信息,缺乏就业的知识,以及缺乏迅速移动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摩擦性失业也和工人自由寻找新工作和随意变换工作有关。在自由经济中,摩擦性失业是一种经常性的失业,并非周期性的。
也有有研究认为,中国的地区竞争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这种类似锦标制度的“晋升”博弈最终会导致地区间恶性竞争,以邻为壑。
摩擦性失业-表现
从中国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看,所反映出的矛盾主要在于,求职者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找到合适的岗位,而用人单位有时又很难寻找到具有某种特殊技能素质的人才。在中国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一方面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日益凸显,另一方面中国某些地区却面临着严重的“技工荒”。
随着劳动者自我意识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他们对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社会保障、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用人单位在这些方面的进展却相对缓慢,不能适应求职者的要求。
摩擦性失业-影响
没有工作就意味着没有与同事的社会联系、缺乏生活目的、缺少自尊、存在精神压力和疾病,当然也没有能力付帐和购买必需品和奢侈品。后者对那些具有家庭义务、债务和医药支出来说特别严重,健康保险在有工作时才可得到。
失业引起的压力,常成家庭暴力及失和的导火线,失业的人失去自尊和成就感;家人失去尊重和耐性,暴力容易一发不可收拾,产生严重问题。M. Harvey Brenner博士指出失业率增加会使犯罪率和自杀率增加,并易使健康恶化。
摩擦性失业-建议
首先,要鼓励适合国际市场的产品的创新,在保证较低的人工成本的前提下,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其次要大力开拓国内市场需求,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以及诸如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关系民生的基本保障问题,如果政府利用经济杠杆解决这些问题,无疑将大大提高人们的购买力水平,从而扩大内需,促进生产,扩大就业;
同时,建议政府采取进一步推动创业的积极政策,营造一种鼓励和扶植创业的优良的社会环境,并为创业者提供更加优惠的条件;最后,垄断性行业应尽快开放,强化竞争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从长期来看,可以达到促进就业的目的。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姚裕群
摩擦性失业-就业指导
指导的重点应放在提供准确、充足的信息及求职技巧的训练上,与此同时,指导求职者合理确定“保留工资” 是非常必要的。根据工作搜寻理论,一个求职者在搜寻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下面的做法对自己最有利,即先在手中攒上若干个工作机会,然后再从中挑一个最好的接受下来。但是工作搜寻者,尤其是那些在技能等级阶梯最底层的人,并不总是被允许享有这种奢侈。
另外,据于法鸣介绍,国家对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可以到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如果入学前是城镇户籍,则到相应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基层平台进行登记;如果入学前是农村户口,则到户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由他们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譬如优先推荐参加见习、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帮助自主创业等。如果还不能就业,则通过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