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词语
拼音:jūn kē
注 音:ㄐㄩㄣ ㄎㄜ
繁体字:
谓判以同等之罪。《宋书·蔡廓传》:“至於弃市之条,实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杀,考律同归,轻重均科,减降路塞, 钟 陈 以之抗言, 元皇 所为留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