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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位催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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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墓位催款单 -简介

一则名为《雷人催款单:您的墓位已欠费》的帖子引发众多网友和全国多家媒体的关注,也让不少人第一次发现,公墓也像房子一样,是有使用年限的。有的市民收到墓园管理部门的催款单:如果超过20年,后人未续交管理费,墓地就可能被当作无主墓,公墓管理方有权处置。根据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

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管理费的问题。这则雷人的催款单被网友称为“墓位催款单”。

墓地使用期限

根据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包括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管理费的问题。

“墓地购买费用中包括20年的管理费,是目前各个陵园通常的做法,到期后具体如何收费,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收费是肯定的了。”墓园的工作人员表示。“从安葬开始算起,20年为一个墓地的使用周期,20年后又要收取管理费,届时要一次性缴清10年或者20年的管理费用。”墓园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墓园的使用期限是20年,超过年限,依然想在此安埋死者的,只能续交管理费。也有墓园表示,20年后对是否收取墓地管理费还要根据以后的情况。有得墓园的工作人员:“我们这里的墓园使用期限还没有到20年,所以暂时没有收取管理费,但之后是否收取费用,还要看国家相关的政策如何规定。”多数墓园管理者表示,管理费并不只是针对墓地的继续使用权,还包括对墓地建筑的维护、卫生和绿化环境的保养等。目前一些墓园的后续收费大约每月在2元至15元不等。

目前国家及地方并无具体收费标准,各陵园根据各自情况拟定。 不少市民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制订公墓续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不然很可能造成以后经营者随意开价、漫天开价的状况。

社会反应:墓位价格贵,20年过短

很多市民认为20年的使用期限和现在昂贵的墓位销售价格相比,实在太短。以吉田墓园为例,它是由市政府兴建,市民政局管理的墓园。吉田墓园中,规格为3平方米的墓穴,第一排每穴15000元,从第二排起每一排每穴递增680元。墓园管理费为每年100元,缴纳年限20年。园区绿化费则是一次性缴纳800元。而1.6平方米规格的墓穴,售价则为第一排每穴8000元,从第二排起每一排每穴递增300元。墓园管理费每年50元,缴纳年限为20年。园区绿化费一次性缴纳500元。吉田墓园还提供小型盒位墓穴,每穴6820元,墓园管理费每年50元,缴纳年限为20年。

假如一位市民购买3平方米规格的第一排墓穴,墓穴购买费(15000元)加管理费(2000元)和绿化费(800元)再加上购买墓碑、装修墓位的各类费用,至少得花费五六万元左右。如果购买墓位的排数较高,费用则更贵。3平方米就得花费五六万,只能使用20年,许多市民觉得不划算。在吉田墓园东二区为哥哥购买了墓位的徐先生说:“我是1998年为我哥哥买下的这个位置,3平方米,单买墓穴花了2万多元,加上墓碑和各类装饰共花费6万元钱。6万元对于我们工薪阶层也不算个小数目啦,只能使用20年,太短了!现在有的墓园还是按平方米卖的,那就更贵了!还有所谓的豪华型墓园,一次性付那么多钱买墓地,结果只能用20年,不太合理!”

对墓地20年使用期限持反对观点的市民均认为墓地的确是国有资产,设定使用年限并没有错。只是20年的使用期限过短,应当延长至50年。家住南山的吴大妈就表示,自己现在50岁了,如果能将墓地的使用年限延长至50年。50年后,自己也寿终正寝。那么,母亲的墓地就可以不用自己再操心,由子女将母亲的骨灰妥善安置。另一位杨女士则表示:墓地当然是希望能够永久使用。这是中国人的传统,像买房子买车子一样,大家都喜欢永久的东西。这样限定一个期限让人在日后很难再做安排。”

国家土地被占,当然要限期

市民之中也有很多人力挺设置墓地使用年限的做法。“墓地虽然不比房子占用的土地面积那么多,但总归是占用了一定的国家土地。既然是国家土地,那就是国有性质的,到了时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设置使用年限是对的,如果不设置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国有土地就会被私人占有,想收都收不回来!”还有一些民众则认为,既然属于国有资产,设置墓地的使用年限是有必要的。但是,当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国家和殡葬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合适的后续处理方案,制定相关法规对墓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否能延续使用、延续使用是否要续费、续费标准是多少等后续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一位姓王的男士说,这个清明刚好有买墓位的打算,这次是来了解情况的。开始并不知道有使用年限,当然希望能永久使用,但土地有限,也是可以理解的。另一位姓刘的先生则表示,10年前买的墓位,加上管理费等各种费用一共花了十几万元。虽然希望能够永久使用,但也没办法,国家这样规定了,那时间到了只好再想别的办法了。

其中,还有一部分市民属于中间派,认为墓地虽然属于国有性质,但是当20年使用权限到期之后,墓地购买者的使用权限应当予以一定程度的延续。王先生就表示可以用《物权法》的精神来丈量墓地使用权限的问题。就他的理解,墓地使用年限应该参照《物权法》关于商品房产权所有年限的规定,20年一个周期后自动延续,逝者的亲人只需交纳每年的管理费即可。

两派观点对立 均属无法可依

很多市民并不知道墓地也有使用期限。据了解,墓地也属于国有土地资源,它和房产一样,都有使用年限的限制。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第四点规定:墓穴(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墓的经营单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内享有公墓的土地使用权。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期限为20年。经营性公墓墓穴使用期限应在土地使用期内由公墓经营单位与墓穴购买者约定,最长不超过20年。但是,20年使用期限到期之后,墓地使用者应当怎么办?无论是国家还是深圳的相关法规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墓园反应:花钱买下墓地 并不拥有产权

许多人认为,墓地20年使用期到期后,续交的费用就像房子70年后要交的费用一样。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目前,绝大多数陵园在与客户签订“购买”协议书时,均写明的是“20年管理费”,并无体现“墓地使用权”的任何内容。这跟房子使用期70年后到期要续交的钱不一样,那是土地使用金的费用。

关于墓地产权问题在国家也没有个明确说法,因此,陵园推行统一做法,墓地购买协议书上写明,费用为20年管理费,20年到期后需重新缴纳费用。绝大多数公墓均还未满20年,目前这类问题还不突出,但未来几年肯定会越来越多。

业内人士指出,其实,目前墓地是没有产权的,当初对墓地使用期限的设置,是国家出于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初衷。如果有产权,那墓地将越来越多,很难处理。按照法规的原意,应该是墓地只能存在20年。只不过相关部门考虑到民众的传统情感,没有规定得很明确。

不续费的墓地 骨灰盒将集中安放

如果使用期限到期未续费,公墓会被如何处理,有关人士说,根据民政部现有的相关规定,对于不进行缴费的墓地,陵园可以将骨灰盒作“无主”处理,取出进行集中安放,或者统一安葬处理。 公墓的经营者表示,如果公墓到期未续费,他们不会把骨灰盒挖出来,再把墓台填平处理掉。他们也不担心到期不续费,只要有人在清明来扫墓,一般都会交这个钱。毕竟,他们收这些管理费,都是用在墓地的维护上,若不交费用,那相应的墓地就得不到维护。

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民政部殡葬改革方向,是在社会上倡导花葬、树葬、海葬等生态葬,不留骨灰,以节约国家土地资源。

到期后续缴管理费即可

由于目前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墓地到期后是否能够通过续费来延续使用、续费标准是多少的规定,所以各地只能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处理。少数地方是采取将骨灰移入骨灰堂、鼓励树葬和海葬、重新购买墓位的方法,但群众对于这样的处理办法接受程度不高。因此,大多数地方采取的还是先让到期者续交墓地管理费,待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再处理的办法。市民询问20年使用期限到期了怎么办时,工作人员回答说:“到期后,需要和墓园管理方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再接着缴纳管理费即可,不用再支付其他费用。”当询问管理费的资费标准是否和以前一样是,工作人员回复说,要根据20年后的物价水平等综合情况再定夺。

专家支招:鼓励合葬树葬海葬

国家相关部门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该如何处理上的法律空白,使得市民在墓地到期之后面临着许多困惑。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的具体实施方案,使群众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能够寻得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来处理相关后续问题。

另外,大力鼓励合葬也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办法。根据市殡仪馆管理人员介绍,政府在单个墓穴可容纳人数上并没有硬性的限制条例。例如,如果是全家从外地迁坟至深圳,可以允许多人合葬单个墓位的做法。事实上,合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用地,也使得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所需的后续费用大大减少。采用新型的树葬和海葬,也能够极大地节约用地,避免了传统土葬在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临的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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