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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免税政策 -简介
中国财政部2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指出,海南将在2011年4月20日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步骤
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 公告宣布,2011年4月20日起,海南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中指出离岛免税政策是指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对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及条件,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免税购物离岛次数、金额、数量,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流程等作出规定。
旅客购物免税试点商品为18种
《公告》公布了离岛免税政策的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
离岛免税店是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其中,三亚免税店在原批准设立的离境市内免税店基础上,增加其实施离岛免税政策功能,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启动试点。海口免税店待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试点。
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试点期间,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5000元为限
《公告》指出,离岛免税购物次数: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旅客购物后乘机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岛内居民旅客身份以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为主要依据进行认定。
免税购物金额、数量: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即单价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鞋帽、皮带、箱包、体育用品等商品均为2件,化妆品、笔、服装服饰、糖果等商品均为5件,小皮件为4件。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金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
离岛免税政策主要实施流程包括:离岛免税店进口免税商品,离岛旅客在店内选购付款,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至机场,旅客在机场隔离区提货并乘机携运离岛。
国内外年满18岁旅客乘机离开海南均可享免税购物
《公告》指出,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二是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三是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
条件
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
二是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三是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
政策意义
海南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在区域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制定了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要战略部署,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有关精神,大力发展与旅游相关的现代服务业,支持海南建设成为国际购物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海南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下,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财税体制实际情况和海南省地方特点,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实施方案,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
在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试点,有利于改善海南旅游环境、扩大旅客购物的规模、提高旅游购物的档次,促进游客数量和人均消费增长,带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
有利于保持和发挥海南的生态资源优势,支持海南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提升海南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切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的实施。
试点范围
考虑到海口、三亚同为旅游重点城市且均具有离岛机场条件,国务院决定在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其中,三亚免税店在原批准设立的离境市内免税店基础上,增加其实施离岛免税政策功能,自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公告的执行之日起启动试点。海口免税店将待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试点。
市场前景
专家对海南免税市场充满信心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如果海南免税市场真的做起来了,市场容量非常可观。离岛免税政策推行将为海南免税购物行业新增目标客户群大约160万人,至少可为海南免税业带来20亿元的市场大蛋糕,真正把海南打造成国际性购物中心。
迟福林指出:“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可以参照济州岛、冲绳岛等的做法,将海南打造成内地第一个日用消费品的免税区。外国游客离境购买的免税商品应无次数、无金额、无数量限制。本岛居民在岛内购买免税日用消费品无限量、限额、限次规定,内地游客购买的免税商品无次数限制,但应有金额和数量限制。”
前期三亚首家免税店试点运营的情况表明,对于境内游客来说,免税店目前还处于“只能看、不能买”的状态。据了解,该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仅为从三亚凤凰机场离境的外籍人士、华侨和中国港澳台同胞,购物时需出示护照和机票等。同时,购买后游客不能直接提货,必须凭免税店里提供的单据于离境前在凤凰机场国际出发候机厅免税店提货点领取所购买的商品。而且免税店的管理也非常严格,免税店的每件商品都与海关联网备案,销售记录海关也将实时追踪。比如,水晶制品出现损坏的情况,必须由海关人员前来进行验证方可进行产品的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