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shòu lǐ
  • 拼 音:shòu lǐ
  • 注 音:ㄕㄡˋ ㄌㄧˇ
  • 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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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解释

    [释义]
    (动)法院接受案件,进行审理。
    [构成]
    并列式:受+理
    [例句]
    受理案件。(作谓语)
    [同音]
    寿礼、受礼

  • 反义词

    驳回

  • 英文翻译

    1.{律} accept and hear a case

  • 详细解释

    ◎ 受理 shòulǐ
    (1) [seized]∶接受办理;接受处理
    受理人民来信
    (2) [accept and hear the case]∶法院接受案件,进行审理
    上诉通常要由高一级法院受理
    接受诉状,进行审理。 宋 苏辙 《论冬温无冰札子》:“ 秀州 倚郭 嘉兴县 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扑,使民相惊,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元典章·户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迟 《牡丹》三:“老爷大怒,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发出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