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词语
拼音:tiē lì
注 音:ㄊㄧㄝ ㄌㄧˋ
繁体字:
帖附前例。谓依前例量刑。 宋 司马光 《乞不帖例贷配札子》:“又既谓之特旨,当临时断在朝廷,若先令刑部帖例,朝廷依此施行,乃是轻重之权,返在有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