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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卡,又称行贿卡,实质是指一些用于行贿的购物卡,一张小小的卡片,让洗钱、行贿、商业回扣、企业避税、零息集资等或疑似合法或非法的社会诉求,得到了释放。
简介
腐败卡全名叫做“北京商业服务通用积分卡”,简称“商通卡”,说是积分卡,里面存的却是实打实的现金,可以在京城内大多数商场、餐饮、超市、健身、体检、医疗、美容等场所刷卡消费。除了使用范围广,人们看重它的最大优点是:不记名、不挂失,递送往来过程中,神不知鬼不觉,不仅成为“送礼”的良好选择,亦成为洗钱、企业避税发放员工福利的好载体。所以人们又称呼它们为“腐败卡”、“行贿卡”。
在北京的储值卡市场上,除了资和信担保公司发行的“商通卡”,现在还流行着家乐福卡、北京华联卡、开联连心卡、润京卡、瑞通卡、商联通卡等同类性质的卡片。而在上海比较盛行的则是联华OK卡、雅高卡、一城卡等。一城卡除了可用于购物,支付水、电、煤气费用等,甚至也可以将余值充值到其他同城储值卡里。
上述储值卡每张上限一般为10万元,皆可根据客户需要按照“一百的倍数”定制面值,所以,在商通卡柜台前经常能听到一些并不齐整的数字,“买一张3200元的”或“我存8700元”。
利益链
百盛,央行,投资广场——在方圆不到一公里的范围内,三家机构呈品字型,坐落在金融大街的南侧。比它们地理位置更近的是,他们在业务上密集交叉的程度。
这是一个政策灰色地带,整个发卡链条中有着许多说不清楚的法律关系,但因其源源不断的需求而屡禁不止。通过间接渠道, 《新周刊》获悉,央行支付结算司正在研究对策,对进入货币流通领域内的购物卡片进行监管,但是目前,没有鲜明的对应政策出台。
在整个发卡的利益链上,分别“居住”着发卡机构、购买者、持有卡片者、特约商户、黄牛党。作为发卡的前提之一,特约商户是利益链另一端最重要的关节。北京的另外一家发卡主体——福卡的技术人员说,一般发卡方都会跟一家家的商户、超市和商场洽谈合作,商场会按照消费数额,按比例向发卡者返佣,具体比例,要根据双方的谈判地位区别对待,以前只有1%上下,现在都升至10%,因为发卡方越来越强势了。
商户返佣作为发卡机构的盈利来源之一,向来备受重视,只有这一切都谈好之后,才会有下一步的技术改造,这就需要IT技术人员出场了,他们一般根据各家商户的设备状况,进行兼容改造。改造的同时,发卡公司就已经开始对外售卡了。售卡也是要收手续费和技术服务费的。
为了给沉淀资金赢得更多的时间,发卡公司一般跟商户按月结算,就是即使消费者在商家这里进行了消费,也得等到过一段时间,资金才能从发卡者的账户上划到商家账上。“我们参与这个卡,要交给他们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作为好处,他们会替我们宣传,而且这个卡折现比较难,大家不会像现金一样存起来,可以促进消费者在我们店里消费,促进销售。另一方面,也相当于变相给我们介绍顾客。”北京一家体育用品店的店长说,唯一不爽的是,消费资金不是立即到账。
《南方周末》前记者孙亚菲,现在也是资和信商通卡的特约商户,孙从报社辞职之后,创业办起了“奢侈品销售网站”,主要销售从大型商场下架的高档服装、首饰和箱包用品,因为意识到中国有50%的奢侈品消费都是用于商务送礼,所以孙亚菲千方百计争取到了资和信的合作。客户持商通卡就能在她的网站购物。
这是一条完整有序的产业链和利益链,金融业内人士的估计是,在几乎监管空白的发卡领域里,已经积聚起来8000亿元的资金,通过一张小小的卡片,洗钱、行贿、商业回扣、企业避税、零息集资等或疑似合法或非法的社会诉求,得到了集中的满足和释放。
购物卡为何变成腐败卡
安徽省计委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傲兰说,从深层次上看,购物卡的屡禁不止已经演变成一种腐败现象。分析购物卡的收受情况,一些单位买些购物卡作为福利发给职工,这种现象原来是存在的,但随着查处力度的加大在逐步减少。
购物卡从问世之日起,其主要收受者都是一些实权单位的小官员或办事员,他们职位不高,但掌握一些实权,办一些具体事情。企业的“生死大权”虽然不掌握在他们的手里,但办事的态度、速度怎么样,就得由他们说了算。
“购物卡腐败”是一种较低层次的腐败方式。一位企业的办事员解释为什么要送购物卡:“我们送的那些部门虽然帮不了大忙,但关键时候‘卡’你一下你也受不了。购物卡花费不多,又可以联络感情,平时‘烧烧香’,关键时候好办事。”至于为什么要收购物卡,省里某部门一位科长的一席话颇具代表性:“中国人特别讲究人情味,平时替企业办事,逢年过节他们表表心意,又何尝不可呢?况且收卡又不是收钱,一张购物卡面值也不大,一般只有100元、200元,最多不过500元,数额大了我们还不敢收。”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卫国指出,购物卡的泛滥是一种典型的“权钱交易”行为。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政府部门还掌握相当一部分配置资源的权力。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送购物卡便成了企业公关常用的手段之一。
整治
近年来,几乎在每年的岁末年初,国家都要发出通知,明令禁止制售、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卡、券。然而,年年岁岁禁卡急,岁岁年年“卡”不住。2009年末,有关部门不仅下文件,而且召开专门会议提前给各商家“打预防针”,加大了禁卡力度。
但各种购物卡、券依然明里暗里在市场上风行,通过一定渠道,各种形式的购物卡、券仍然可以买到,在商场和超市可以公开使用。为什么有的商家置国家的三令五申于不顾,“禁卡令”竟成了一纸空文了呢?这种现象值得引起关注和反思。
专家指出,光靠岁末年终突击式、临时性的检查和“年年发文、层层动员”形式化的治理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治理购物卡的泛滥,治理的关键是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
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华国庆分析,当前监管主体执法不力是造成购物卡泛滥的首要原因。
购物卡涉及到扰乱金融秩序、不正当竞争、偷逃税等问题,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出台的很多。但金融、工商、税务部门对法律明确赋予它们的职责却采取“不作为”的态度,监管不力,有的甚至不闻不问。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印制、发售代币票,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
从国家禁用购物卡的决定问世至今,合肥市还没有一家责任单位因此受罚。很多单位便存在侥幸心理,“避过风头之后又卷土重来”。所以治理“腐败卡”首先还是要强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监管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监管力度,不能单靠纪检监察部门一家“唱戏”,要形成治理的合力。
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立起对权力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治理购物卡的根本途径。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卫国指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同时建立起对权力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评论
专家强调,像收受购物卡之类的“小腐败”和“大腐败”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危害不可小看。收受购物卡的群体人数很多,他们从众心理强,看到别人收自己也收,去年收今年也收。久而久之,收的人习以为常,送的人也习以为常。这种“小腐败”已渗透到社会民众的层面,并造成社会心理的麻木,以致于“不花钱哪能办成事”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社会的共识。“小腐败”败坏了党风,助长了不正之风,损害了政府形象,致使某些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政风至今难以转变。
一位社会学家语重心长地告诫:“购物卡腐败”不容忽视。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患无穷。今天是“小腐败”,难免明天不会发展成为“大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