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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屋-简介
组屋,全称组合房屋,是由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承担建筑的公共房屋,为大部分新加坡人的住所。历经四十多年的实践,新加坡组屋在保障和改善居民住房这两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效果。
组屋-历史
新加坡用“政府组屋”控制房地产市场
新加坡的组屋制度,始于1960年,当时,新加坡刚刚从英殖民统治下脱离,成立自治机构,整个社会发展比较落后,政府财力有限,民众住房条件比较差。李光耀当时提出的口号是,要实现新加坡人“居者有其屋”。
20世纪70年代,新加坡政府规定只有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者才可申请;80年代,提高到2500新元,随后又放宽到3500新元。这基本上保证了80%以上中等收入的家庭能够得到廉价的组屋。这一政策实施以来,新加坡政策在境内各地纷纷兴建组屋,民众居住条件不断改善,本国人口组屋入住率,到90年代达到顶峰。
截止目前(2010年),85%的新加坡公民住进了政府建造的“政府组屋”,其中,93%的居民拥有其房屋的产权,7%的低收入家庭是向政府廉价租赁;另外15%的高收入家庭住的是市场上购买的高档商品房。
组屋-模式
“组屋”模式以新加坡为典型代表。
按照1964年推出的“居者有其屋”组屋计划,新加坡政府成立专门的法定机构,对占住户80%的中低收入者,统一供应组屋,并实行严格的限房价、限户型政策,保证大多数居民买得起组屋。政府规定,每户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组屋,购买组屋居住不满5年出售要纳较高的税。
同时,还对少数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更加优惠的住房保障政策。一是对占居民家庭总数8.5%的困难户供应由政府补贴的小户型组屋。政府补贴标准为:两室一套的,政府补贴购房总价的1/3;三室一套的,政府只补贴5%;四室以上大户型的不补贴。二是对占居民家庭总数8.5%、月收入不超过800新元(1新元约合4.98元人民币)的特困户,政府租给面积更小的旧组屋(一般为40平方米左右),月租金仅为十几新元。
组屋-种类
一房式:客厅、饭厅和卧室为一体的组屋,现在大部分已经被拆除,俗称“一房半厅”。
二房式:一个客厅、一间卧室,现在只有少数地方还有这类组屋(如:加冷、黄埔、大巴窑)
三房式:一个客厅、两个卧室,是现在修建的最小单位。
四房式:一个客厅、三个卧室。
五房式:一个客厅、一个饭厅、三个卧室的组屋。
六房式:一个客厅、一个饭厅、四个卧室的组屋。1990年代修建的也叫“公寓式”。
双层公寓式:双层组屋单位,一般下层为客厅、饭厅、厨房和储藏室,上层为卧室。
组屋-规定
新加坡规定组屋居民在获得组屋后5年之内不可以出租,5年之后允许腾出半套出租,但房主必须与房客合住。2003年开始没有向建屋发展局贷款,也没有领取公积金购屋津贴的屋主,可在住满一年后出售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组屋。他们也可在住满10年后,出租整套组屋。
新加坡规定组屋只有本国居民才能购买新房,国内规定只有本市居民可以购买。
新加坡规定永久居民(外来人口、无国籍)只能购买二手组屋,而且对其收入没有限制。
组屋-特点
新加坡的组屋也有新旧之分,通常新的会设计得更合理和更漂亮一点。即使是旧的组屋,也建得很有章法。住宅区里功能相对完善。一栋组屋内,通常一、二楼部分是停车场,一楼、二楼的内侧是一些食店、商铺、市场,三楼是活动中心、小公司等。
在组屋内,车位是不需要买的,只要交管理费即可。组屋是没有鸿运楼之类名称的,他们把组屋按所在区域,定名为123、124……,只要知道号码,大约了知道在哪一区了。
在组屋内也有设电梯,不过为了节省管理费和能源,一般只会在部分楼层停,比如1、5、10……层,住户可以在邻近的楼层停,然后步行一到两层回家。
组屋-影响
新加坡的组屋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但整个城市面貌一新,早年建造的组屋也不显破旧。原因在于政府对年久组屋的维修非常到位,基本上是5年一小修,10年一大修。小修是指外立面和室外铺地的更新,大修则是指增加面积或改善功能,使居民住宅不断适应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变化。
毫无疑问,新加坡组屋制度是承托这个国家独立40多年来有效运转的机制,其中政府的支持、相关建屋机构的执行、民间对此机制的信赖,都是不可或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