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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门 -简介
近日,一名为“郭美美baby”的网友在微博上炫富,新浪认证身份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炫富内容及身份引发网友热议,其陷入“郭美美门”。
微博爆料
《中国企业家》杂志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中国红十字会下面有个商业红十字会,商业红十字会指定深圳天略集团做劝募。钱募到了,就由天略和中国红十字会分成;长沙妹子郭美美南下深圳并整容开始艺人生涯,认识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关系不明。丘与红十字会郭长江认识,郭美美与郭长江关系不明”。
此微博迅速引起轩然大波,网友又开始质疑郭美美与红十字会的关系。据了解,虽然没有“红十字商会”,但有一个“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从中国红十字会官网上显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成立的全国性行业红十字组织。成立10年来,根据商业系统的特点,广泛开展了红十字工作,使红十字的人道理念和救助服务通过商业系统得以扩展。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政策法规处处长丁硕昨天上午在微博中称,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在全国商业系统建立的一个行业性红十字会组织,与之类似的还有铁路系统红十字会、各院校的红十字会等。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不是红十字商会,他们也没有开展所谓的劝募活动。
天略集团回应
深圳天略集团的代理律师莫先生称,公司目前已得知此事,网络盛传董事长丘振良与郭美美存在某种关系,是否属实属于董事长的私人问题,涉及到公司名誉,他们正在对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届时会给网民一个交代。但未经过核实发布的信息,他们都会追究法律责任。莫先生证实,集团的确在2007年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有过慈善方面的合作,但目前没有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回应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否认机构有“郭美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官网上发表声明称,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红十字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
网友质疑
网友还提供了更多的证据,包括郭美美与郭长江坐过同一架飞机;不过由于不是正面照,发型不同,无法确认就是郭长江;但细心的网友又发现郭长江所带的手表与飞机上此人带的同款手表细节。另外郭长江微博关注4人中,其中一人为郭美美;另外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表示,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没有“郭美美”其人。新浪微博承认,认证审核有误并致歉。
与此相左:2010年12月8日,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举行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张志刚、郭长江、何济海等出席。网友表示,前排正中黑丝的女子正是郭美美。这些迹象说明郭长江与郭美美彼此认识,而并不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郭长江表示的那样,自己压根就没有女儿,红十字会也没有所谓的“商业总经理”这种职位。 不过,中国红十字会内部工作人员透露,该会并无该女子,也并无“商业总经理”这样的职位。而随后,“郭美美Baby”在微博称,自己并非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而是就职于与前者合作的另一个名称相近的公司。
各网站一方面大力删贴,一方面又在呼吁网民不要关注,值得深思。也有网友指出此事件或为炒作,微博博主“盐-很甜”在进行评论时说,“刚刚与北京了解此事的哥们联系过,此事件为一网络推手炒作事件!建议大家取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