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字典
词典
成语
古诗
国学
包公传(百家公案) 第七十九回 勘判李吉之死罪
作者:
《包公传》钱塘散人
断云:
刁恶无情犯枉法,包公斩讫去奸民。
从前已谓长无事,自事刑条不顾情。
说话包公一日升厅,有一人告李吉在南门外打死人命。拯即差人前去勾唤李吉到来,当厅理问无辞,承认是实。包公乃令枷送入狱,根勘明白后,唤诸吏云:“李吉故肆杀人,合该死罪。”便令押赴法场。诸吏情知大罪合当申州理结,县属如何敢擅自结断?皆惊怕不敢说,包公不由吏说,亲写了案款,将李吉绑死,号令四门。于是刁恶敛首,百姓安生矣。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古籍分类
集部
子部
史部
经部
精选古籍
狄青演义
青楼梦
连城璧外编
戏中戏
幼学琼林
碧岩录
投笔肤谈
孙膑兵法
颜氏家训集解
七修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