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 朱子語類卷第一百三十一 本朝五
作者:《朱子语类》朱熹
- 中興至今日人物上李趙張汪黃秦。
李伯紀,徽廟時,因論京城水災 被出。後復 召用,遂約吳 敏勸 行內 禪事。李恐吳 做不得,乃自作文,於袖中入,吳 已為 之矣。後欽宗即位,用之。一日,聞金人來 ,殿上臣寮都失措,皆欲作竄計。李叩閤門入論,閤門止之。欽宗聞之,令引見。力陳禦戎之策,忠義慨然。上大喜,即擢知樞 密院事。李英爽奮發,然性疏,用術。欽廟用督太原師,適种師中敗 ,遂得罪。太上登極,建炎初召。汪黃輩云:「李好用兵,今召用,恐金人不樂 。」上曰:「朕立於此,想彼亦不樂 矣!」遂用為 相。後汪黃竟使言官去之,在相位止百餘日。許右丞作陳少陽哀詞,亦各見其出處。揚。
李丞相不甚知人;所用多輕浮。相於南京時,建議三事,借民間錢。二云云。三云云。宋齊愈言之。其時正誅叛人,遂以宋嘗令立張邦昌,戮之。當時人多知是立張邦昌。間有未知者,宋書 以示之。及刑,人多冤之。張魏公深言宋甚好人。宋,蜀人。當時模樣 ,亦是汪黃所使人。魏公亦汪黃薦。李罷相,乃魏公言罷也。揚。
黃仲本言於先生曰:「李伯紀一再召,乃黃潛善薦也。途中見顏岐言章,遂疑潛善為 之。李入國 門,潛善率百官迓之,李默不一語,因此二公生隙。」又曰:「上云:『李綱孩視朕!』」先生曰:「李丞相有大名,當時誰不追咎其不用,以至於此?上意亦須向之。潛善因而推之,背後卻令顏岐言之,情理必是如此。仲本是其族人,不欲辯之。」揚。
問:「魏公何故亦嘗論列李丞相?」曰:「魏公初赴南京,亦主汪黃,後以其人之不足主也,意思都轉。後居福州李公家,於彼相得甚懽 。是時李公亦嘗薦魏公,曾惹言語。」又問:「魏公論李丞相章疏中,有『修怨專 殺 』等語,似指誅宋齊愈而言,何故?」曰:「宋齊愈舊曾論李公來 ,但他那罪過亦非小小刑杖斷 遣得了。」又曰:「當時議論,自是一般好笑。方召李丞相時,顏岐之徒論列,謂張邦昌虜人所厚,不宜疏遠;李綱虜人所惡 ,不宜再用。幸而高宗語極好,云:『如朕之立,恐亦非虜人所樂 !』遂得命召不寢。」曰:「方南京建國 時,全無紀綱。自李公入來 整頓一番,方略成箇朝廷模樣 。如僭竊及嘗受偽 命之臣,方行誅竄;死節之臣,方行旌卹。然李公亦以此去位矣。」又曰:「便是天下事難得恰好。是時恰限撞著汪黃用事,二人事事無能,卻會 專殺 。如置馬伸於死地,陳東歐陽徹 之死,皆二人為 之。」傳 中興詔令,御史臺勸 劄。宋齊愈外至會 議處,於卓子上取筆寫「張邦昌」三字,坐皆失色!儒用。
陳少陽之死,黃潛善害之也,其詳見於許右丞哀詞中。同時死者歐陽徹 。徹 ,楚州人。某族叔祖時居高郵,一日,使一人往楚州鹽城小村中買物事,久而不歸,後問之,乃云,彼村中三四日大雪。叔祖甚怪之,云:「八月二十間,安得有雪!」亦且據 其僕云記之。後有人自彼中來 ,問之,果然,乃歐陽死時也。揚。
舜舉十六相,誅「四凶」,如此方恰好,兩 邊方停勻 。後世都不然,惟小人得志耳。方天下無事之時,則端人正士行義謹飭之士為 小人排擯,不能一日安於朝廷,遷竄貶謫。及擾攘多故之秋,所謂忠臣義士者,犯水火,蹈白刃,以捐其軀;而小人者,平世固是他享富貴,及亂世亦是他獨寬,縱橫顛倒,無非是他得志之日。君子者常不幸,而小人者常幸也!如汪黃在高宗初年為 宰相,後來 竄廣中,正中原多故之日,卻是好好送他去廣中避盜。及事稍定,依舊取他出來 為 官。高宗初啟中 興,而此等人為 宰相,如何有恢復 之望!在維揚時,番人兵矢簇在胸前了,他猶自不管,世間有此愚人!子蒙。
問中興諸相。曰:「張魏公才極短,雖大義極分明,而全不曉 事。扶得東邊,倒了西邊;知得這裏,忘了那裏。趙忠簡卻曉 事,有才,好賢樂 善,處置得好,而大義不甚分明。李丞相大義分明,極有才,做事有終始,本末昭然可曉 。只是中間粗,不甚謹密,此是他病。然他綱領大,規模宏闊,照管得始終本末,才極大,諸公皆不及,只可惜太粗耳。朱丞相秀水閑居錄自誇其功太過,以復 辟之事皆由他做,不公道。」魏公有鎮江錄。又問呂 頤浩。曰:「這人粗,胡亂一時間得他用,不足道。」子蒙。
魏公才短。然中興以來 ,要為 者只李張二公。揚。
李伯紀大節好,敗 兵事,乃當時為 其所治者附會滋 益之,不足盡信。揚。
李伯紀請誅張邦昌并畔者,後以結余睹事過海。振。
李伯紀丞相為 宣撫 使時,幕下賓客盡一時之秀。胡德輝何晉之翁士特諸人,皆有文名,德輝尤蒙特顧。諸將 每有稟議,正紛拏辨說之際,諸公必厲聲曰:「且聽大丞相處分!」諸將 遂無語。看來 文士也是誤人,蓋真箇能者未必能言。文士雖未必能,卻又口中說得,筆下寫得,真足以動 人聞聽,多至敗 事者,此也。儒用。 因語李忠定,曰:「君子能勤小物,故無大患。」閎祖。
問:「中興賢相,皆推趙忠簡公,何如?」曰:「看他做來 做去,亦只是王茂洪規摹。當時廟論大概亦主和議。按,王庶乞免簽書 和議文字劄貼黃云:「契勘臣前項所上章奏,及與王論議,實有妨嫌。今若不自陳稟,則又如趙鼎劉 大中輩首鼠兩 端,於陛下國 事何益!」使當國 久,未必不出於和。但就和上,卻須有些計較。如歲幣 、稱呼、疆土之類,不至一一聽命如秦會 之樣 ,草草地和了。後來 秦沒意智,乃以『不合沮撓 和議』為 詞,貶之,卻十分送箇好題目與他。」問:「趙好處如何?」曰:「意思好,又孜孜汲引善類,但其行事亦有不強人意處。如自平江再都建康,張德遠極費調護,已自定疊了。只因酈瓊叛去,德遠罷相,趙公再入,憂虞過計,遂決還都臨安之策。一夜起發,自是不復 都金陵矣。」問:「酈瓊之叛,或云因呂 安老折辱之,不能安,遂生反心。如不親坐廳,但垂簾露履以受其參 之類,恐無此等事。」曰:「此亦傳 聞之過。」又問:「當時皆歸罪魏公,以為 不合罷劉 光世,故有此變。」曰:「光世在當時貪財好色,無與為 比,軍政極是弛壞 ,罷之未為 不是,但分付得他兵馬無著落。」又云:「此事似不偶然。如虜人寇虐,劉 豫不臣,但無人敢問著他。至此屯重兵淮上,方謀\大舉,以伐劉 豫,忽然有此一段疏脫,遂止。」又云:「如呂 安老才氣 儘自過人,觀其議論,亦甚精確。」問:「酈瓊叛去之後,聞亦不得志於虜。」曰:「虜後來 亦用他為 將, 但初叛歸於劉 豫。虜人卻疑豫擁 兵太眾,或疑與我為內 應 ,遂有廢豫之謀\。」酈瓊叛於淮西,實紹興七年秋戊辰也。瓊既降劉 豫,金人憂其難制,遂廢偽 齊,其詔有云:「勿謂奪蹊田之牛,其罰則甚;不能為 托子之友,非棄亦何?此天滅 齊豫也,豈偶然哉!」儒用。
問:「趙忠簡張魏公當國 ,魏公欲戰 ,忠簡欲不戰 。忠簡以為 劉 豫杌上肉耳。然豫挾 虜人以為 重,今且得豫遮蔽虜人,我之被禍猶小。若取劉 豫,則我獨當虜人,難矣。魏公不然之,必欲戰 。二策孰是?」曰:「忠簡非是。殺 得劉 豫了,又卻抵當虜人,有何不可?劉豫 亦未便是杌上肉在。若以趙之才,恐也當未得那杌上肉,他亦未會 被你殺 得,只是胡說。若真箇殺 得劉 豫,則我之勢 益強,虜人自畏矣,何難當之!有虜,豺狼犬羊也,見威則畏,見善則愈肆欺侮。若自家真箇曾勝 劉豫 ,殺 得一兩 番贏,他便怕矣。靖康以後,自家只管怕他,與之和,所以他愈肆欺侮。若自家真箇能勝 劉 豫,他安得不懼 ?虜,禽獸耳,豈可以柔服也!嘗見征蒙記李成之子某從 兀朮征蒙國 ,因記征蒙時事。云,兀朮在甚處,淮上二士人說之曰:『今韓世忠渡江,遺棄糧草甚多。若我急往收取,資之以取江南,必可得也。』兀朮然其言,遂急來 淮上,則空無所有。蓋韓已先般輜重糧草歸,而後抽軍回也。彷徨淮上,正未有策,而糧草已竭,窘不可言。先已敗 於劉 錡,錡在順昌扼其前,進退不可,遂遣使請和。兀朮謂其下曰:『今南朝幸而欲和,即大幸;不然,即送死耳,無策可為 也。』這下又不知其狼狽如是。若知之,以偏師臨之,無遺類矣。是時雖稍勝 ,然高宗終畏之,欲和。因其使來 ,喜甚,遂遣使報 之,欲和。兀朮大喜,遂得還。是兀朮不敢望和,自以為 必死。其遣使也,蓋亦謾試此間耳。可惜此機會 ,所以後來 也怕,一向欲和。」又云:「劉 信叔是時以孤軍在順昌,兀朮來 伐,諸將 皆欲走,信叔曰:『不可。我若走,則虜人必前拒我,襲在後,必無遺類。若幸而得至江,則諸將 盡扼江上,責我以擅棄歸之罪,亦必盡殺 我,決無可生之理。不若堅守 此城,與虜人決勝 負,庶幾 死中可以求生也。』某嘗說,冢殺 無巧妙,只是死中求生。兩 軍相拄,一邊立得腳住不退,即贏矣。須是死中求生,方勝 也。遂據 城與虜人戰 ,大敗 虜人,兀朮由是畏怯。若非錡順昌一勝 ,兀朮亦未必便致狼狽如此之甚。信叔本將 家子,喜讀書, 能詩,詩極佳,善寫字。後來 當完顏亮時,己自老病。緣其侄劉 先戰 敗 ,遂至於敗 。」卓。饒錄云:「張魏公欲討劉 豫,趙丞相云:『留他在上,可以扞蔽北虜。若除了,便與北虜為 鄰,恐難抵當。』此是甚說話!豈有不能討叛臣而可以服夷狄乎?」
趙丞相亦自主和議,但爭河北數 州,及不肯屈膝數 項禮數 爾。至秦丞相,便都不與爭。趙丞相是西人,人皆望其有所成就,不知他倒都不進前!方子錄云:「趙元鎮亦只欲和。但秦檜既擔 當了,元鎮卻落得美名」。
張魏公本與趙忠簡同心輔政。陳公輔排程氏,乃因趙公。趙公去。已而呂 安老敗 ,趙公復 相。可學。 趙丞相,中興名臣一人而已,然當時不滿人意處亦多。且如好伊洛之學,又不大段理會 得,故皆為 人以是欺之。一日,出見一屋稍好,栽些花木之類。問知是一內 官家,及言於上,謂:「今暫 駐蹕於此,當日圖恢復 ,而內 臣乃居安如此!」遂編管之。揚。
趙丞相收拾得些人材然亦雜,如喻子才之徒亦預焉也。揚。
先生云:「沈公雅言:『趙丞相鎮靜,德量之懿;而諳練事機,則恐於秦公不逮。』張子功以為 不然,且曰:『燾在都司日,忠簡為 相,有建議者,公必計也,曰:「如是則利在上而害在民,如是則害在上利在民。今須如此行,則利澤 均而公私便。」至秦公,則僚屬凡 有關白,默無一語,而屬 諸吏。事出,則皆吏輩所為, 而非復 前日之所擬。』」道夫。僩錄云:「嘗見沈公雅云:『某嘗問張子功,趙忠簡與秦丞相二公孰能辦事?某以秦公為 能。』子功曰:『不然。某嘗為 都司,事二公。每百官有稟白事件,趙公必當面剖析商量,此事合如何行。如此行則利國 ,如此行則利民,如此則利民而害國 ,如此則利國 而害民,如此則國與民俱利。當面便商量判斷 了,僚屬 便奉承以行。及至秦公,則百官凡有所稟白,無酬酢,略不可否,但付與吏人,少間更沒理會 ,此事便沉埋了。如此,謂之秦公勝 趙公,可乎?』」
「魏公初以何右丞薦為 太常簿。趙忠簡為 開封推官,相得甚懽 。在圍 城中,朝夕論講濟 時之策。魏公先達,力相汲引,遂除司勳 員外郎,一向超擢,反在魏公上。嘗論天下人材,魏公劇 談秦會 之可用。趙云:『此人得志,吾輩安所措足邪!』魏公云:『且為 國 事計,姑置吾人利害。』時趙公為 左,張公為 右,皆兼樞 密院事。忽報 兀朮大舉深入,朝廷震怖。時劉 光世將 重兵屯合肥,魏公親往視師,因奏記曰:『此決非兀朮,必劉豫 遣其子姪 麟、猊來 寇耳。臣往在關西,數 與兀朮戰 ,熟其用兵利害。今觀此舉,決非其人。』魏公遂下令督戰 。光世恐懼 ,謀\欲退師而南,以與趙公平時有鄉曲雅,故遂私有請於趙。折彥 質時知樞 密院事,復 助之請,遂徑 自樞 府下文字,令光世退師。魏公聞之,大怒,下令曰:『敢有一人渡江,即斬 以徇!』光世聞之,復 駐軍如故。此事雖謂之曲在趙公,可也。已而拓皋大捷,虜騎遂退。魏公既還,絕不言前功,欲以安趙公,與共國 事也。而二公門下士互相排抵,魏公之人至有作為 詩賦以嘲趙公者。趙公之跡不安,且有論之者,遂去。魏公獨相,乃力薦會 之為 樞 密使。及酈瓊叛於合肥。呂 安老死之,魏公之跡亦不安,懇 辭求去。高宗問:『誰可代卿者?』魏公復 薦趙公,遂令魏公擬批召之。既出,會 之謂必薦己,就閤子語良久。魏公言不及之,會 之色漸變。未幾 ,中使傳 宣促進所擬文字,魏公遂就坐作劄子,封付中使,會 之色變愈甚。魏公遂上馬去。及趙公再相,會 之反謂之曰:「張德遠直恁無廉恥,弄壞 得淮上事如此,猶不知去!及主上傳 宣來 召相公,方皇恐上馬去。』趙公以為 然。後又數 數 讒間之,趙公不能不信也。又如光世之罷,實當於罪。酈瓊叛去,豈不可舉能者?乃復 以淮西之軍付光世,弄得都成私意。初,趙公極惡 秦之為 人,不與通情。及趙公為 相,秦為 樞 密使,每事惟公之命是聽。久而趙公安之,復 深信之,又薦之,至與之並相。並相之後,復 不敢專 ,唯諾而已。忽一日高宗怒唐暉,趙公為 之分解。檜察上意惡 暉,逡巡發一語云:『如唐暉樣 人才,也不難得。』又一日,趙公奏,恩平郡王乃建王之弟,建王乃恩平之兄。建州不過一郡之地,吳 乃一大都會 ,恐弟之封不宜壓 兄。檜察見高宗以慈壽 意主於恩平,遂奏曰:『也不較此。』因此二事,高宗深眷之。又因力主和議,趙公罷,遂拜左相。他言語不多,只用兩 句,那事都了。趙公不知魏公之無他,為 檜所排,得泉州;是時魏公知福州。二公相見,因說及曩日之事,趙公方知為 檜所中,相與太息而已。」或曰。「以檜之才,若用之以正,豈不能任恢復 之責?」曰:「他亦只是閉著門,在屋子裏做得,不知出門去又如何,這事難。」坐間多稱其能處置大事。曰:「他急時,也荒忙無計策。他初一番講和,虜人以河南之地歸,未幾 敗 盟,大舉入寇。邊報 既至,大恐,不知所為 ,顧盼朝士,問以計策,時張巨山微誦曰:『德無常師,主善為 師;善無常主,協於克一。』檜心異之。眾人既退,獨留巨山坐,問適間之語。巨山曰:『天下之事,各隨時節,不可拘泥。曩者相公與虜人講和者,時當講和也。今虜人既敗 盟,則曲在彼,我不得不應 ,亦時當如此耳。』因為 之畫策,召諸將 為 戰 攻之計。他大喜,即命巨山為 奏?,倉卒不子細,起頭兩 句云:『伊尹告成湯 曰:「德無常師,主善為 師;」孔子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遂急書 進呈。會 之復 喜,遂播告天下,決策用兵。已而劉 信叔順昌大捷,虜人遂退,檜復 專 其功,大喜,亟擢用巨山至中書 舍人,有無名子作詩嘲之,一聯云:『成湯 為 太甲,宣聖作周任!』」周莊仲云:「劉 參 政,大中之子,知某州,劉 季章曾為 其館客,嘗與先生說,見其翁日錄,覺得高宗之意,極不樂 魏公。先生曰:『然。』劉 曰:『有御史者,川人,名戒,字定夫。魏公在川陝時,上書 言利害。魏公喜,檄用之,倔強不從 。魏公遂疏遠之,戒由是不樂 。後酈瓊之叛,魏公去位。張為 御史,首論魏公。高宗喜,謂輔臣曰:「張戒論浚曰:『不臣之跡已見,跋扈之跡未明。』此兩 句極當其罪」。謂其已罷宣撫 使除樞 密,而猶用宣撫 使印除吏不已也。是時趙公奏曰:「此恐是一時不審之過,亦未至於不臣也。」秦檜徐進曰:「既為 臣子,恐亦不宜如此」。檜之乘機伺人主喜怒擠陷人,皆此類也。』」儒用按:是時周秘石公揆李誼交章詆公,不特一張戒而已。儒用。德明錄二條,今附正之:「問劉 寶學當初從 魏公始末。先生云:『當時趙公且要持重,魏公卻要大舉。有劉 麟者,舉兵掠邊。朝廷不探虛實,以為 虜復 大入,趙公震恐。張公出,視師江上,趙公手書 云:「今日之事,且須持重,未可輕戰 。萬一失事,雖公不為 一身慮,如宗廟社稷何?是時劉 麟兵以為 折彥 古敗 於淮上,遁去。於是張公鼓舞,益為 大舉計,謂趙公怯敵 。言者繼亦有論列,趙遂罷相。初,趙公遣熊叔雅相視川陝事宜,魏公亦遣寶學往。寶學見川中無兵無財,歸告魏公:「向者兵財如許,尚不能集事,今實未可動 。」魏公疑寶學附會 趙公,時又欲令寶學帥淮西,代領酈瓊兵。寶學以為 此軍不可代,遂改。呂 安老願往,寶學為 陳利害。宜辭此行。安老以告,魏公怒,於此出寶學知泉州。既而淮西果失師,酈瓊全軍遁虜,於是魏公罷相,帥福州。先是,秦相與呂 相同在政府。呂 相視師淮上,秦相盡改其規模。一時為 呂 相所引用人多逐去,盡起在外諸賢,如胡文定、張子公、程伯禹諸人,布在朝列,實欲傾呂 相也。後呂 相召還,過某州,席大光邀留,告所以傾秦之術,以為 莫若先去黨魁。黨魁,指文定也。秦竟為呂 相所傾,出知紹興府。是時富直柔者,富公之子,嘗於一寺中與秦相握臂疑語,且及富公為 相時事。忽若有所思,徑 入,去踰時不出。富怪之,須臾出云:「元來宰 相要如此做!」一時會 稽政事,便放下不問,雖公筵亦只令去通判處理會 。趙公素鄙秦之為 人,魏公卻薦秦相,遂再召除樞 密使。既視事,一切不問,魏公出知福州,朝辭。上問:「孰可以代卿者?」魏公薦趙相。上云:「可一面批旨奏來 」。魏公還堂,秦相迎之,以為必 薦己也。坐久無語,秦色變。少頃,中使傳 宣云:「有旨,令作召趙相公文字來 」。於是魏公指揮堂吏作文字奏上,秦大不樂 。魏公去國 ,趙相至,秦譖魏公於趙公曰:「德遠到堂中,尚未肯去。直到中使催促召相公文字,方上馬。趙公於是益不樂 魏公。及趙公為 秦所傾,出知泉州,過福州,與魏公相見,語及當時薦代之事,二公始豁然無疑。』先生曰:『秦相自為 樞 密使,不理會 事。及與趙公並相,一切聽其所為 ,皆富直柔教之也。直柔不才子,富公相業,安有此哉!其後上頗厭趙公,為 秦所窺,只兩 言傾去。是時有唐暉者,作舍人,求去。上云:「唐暉只管求去。」趙公力薦,乞且留此人。秦奏云:「似這般人才,亦不難得。」上欲封普安郡王為 建王,恩平為 吳 王。趙公以為 建一郡耳,吳古 大國 ,事體不稱。秦奏云:「此亦只是虛名,有何不可?」趙公愕然,於是遂求去。』」又一條云:「秦相初罷政,張當軸。是時虜入淮上,魏公出視師,遂起秦相知臨安。故事,前宰相召還,例賜茶藥繖蓋之屬 。趙公並不檢舉。秦相使人禱\魏公,公盡與合得禮數 。魏公淮上方向進,趙公憂不便,奏乞退師保建康以南。既而虜兵卻,言者攻趙相,謂進師非趙鼎意,坐是罷出。魏公獨相,遂挽秦為 樞 密使。秦一切唯唯,從 公所為 。久之,始與公爭事。及呂 安老廬州失師,魏公乞出,上不能留。因問:『卿去,孰可代者?』公遂薦趙相。上云:『卿可具文字來 。』既退至都堂,秦迎之,有喜色,意其必薦己也。公坐久無語,秦色變。公乃指揮堂吏作召趙相文字。及趙公來 ,秦相譖魏公曰:『上意如此,德遠猶且徬 徨。及中使宣索召相公文字,方上馬去。』及言魏公所以短趙公者,由是二公為 深仇。故趙相居位,不復 牽 挽魏公。其後因一僧與魏公生日,秦相治之甚峻,幾 逮及公。又治趙相之子,獄未成。夜忽有一燈 墜獄中,其上書 一『反』字,明日獄具,罪當斬 。秦檜不悅,欲加『族誅』文字,未上,檜死。先生云:『若族趙相家,當時連逮數 十人。做到這裏,自休不得,其勢須如曹操去。』」
僩因問:「當初高宗若必不肯和,乘國 勢 稍振,必成功。」曰:「也未知如何,蓋將 驕惰不堪用。」僩問:「如張韓劉 岳之徒,富貴已極,如何責他死了,宜其不可用。若論數 將 之才,則岳飛為 勝 。然飛亦橫,只是他猶欲向前冢殺 。」先生曰:「便是如此。有才者又有些毛病,然亦上面人不能駕馭他。若撞著周世宗趙太祖,那裏怕!他駕馭起皆是名將 。緣上之舉措無以服其心,所謂『得罪於巨室』者也。」是夜因論「為 政不得罪於巨室」,語及此。又問:「劉光 世本無能,然卻軍心向他,其裨將 亦多可用者。」曰:「他本將 家子云云。」「張魏公撫 師淮上,督劉 光世進軍。是時虜人正大舉入寇,光世恐懼 ,遂背後懇 趙忠簡。是時趙為 相,折彥 質為 樞 密。折助之請樞 密院,遂命劉 光世退軍。魏公聞之,大怒,遂趕回劉 光世。出榜約束云:『如一人一馬渡江者,皆斬 !』光世遂不敢渡江,便回淮上。樞 府一面令退軍,而宣府令進軍淮上,然終退怯。魏公既還朝,遂力言光世巽懦不堪用,罷之,而命呂 安老董其軍。及安老為 瓊等所殺 ,降劉 豫,魏公由是得罪,而趙忠簡復 相。趙既相,遂復 舉劉 光世為將 ,都弄成私意。魏公已自罷得劉 光世好了,雖呂 安老敗 事,然復 舉能者而任之,亦足矣,何必須光世哉?此皆趙之私意。以某觀,必竟魏公去得光世是,而趙所為非 。豈有虜人方入,你卻欲掉了去?一邊令進軍,一邊令退軍,如何作事?」云云。又言:「諸將 驕橫,張與韓較與高宗密,故二人得全。岳飛較疏,高宗又忌之,遂為 秦所誅,而韓世忠破膽矣!只有韓世忠在大儀鎮算殺 得虜人一陣好。高宗初遣魏良臣往虜中講和,令韓世忠退師渡江。韓聞魏將 至,知其欲講和也,遂留之,云:『某方在此措處得略好,正抵當得虜人住。大功垂成,而主上乃令追還,何也?』魏云:『主上方與大金講和,以息兩 國 之民,恐邊將 生事敗 盟,故欲召公還,慎勿違上意!』韓再三歎息,以為 可惜。又云:『既上意如此,只得抽軍歸耳。』遂命士卒束裝,即日為 歸計。魏遂渡淮,兀朮問以韓世忠已還否。魏答以某來 時,韓世忠正治疊行,即日起離矣。兀朮再三審之,知其然,遂稍弛備 。世忠乘其懈,回軍奮擊 之,兀朮大敗 。魏良臣皇恐無地,再三哀求,云:『實見韓將 回,不知其紿己。』乃得免。」
因言:「陳同父上書 乞遷都建康,而曰:『黃帝披山通道,未嘗寧居。今宮室臺榭、妃嬪 媵嬙 之盛如此,如何動 得?』高宗本遷都建康了,卻是趙忠簡打疊歸來 。蓋初間虜人入寇,群臣勸 高宗躬往撫 師,行至平江而止。繼而淮上諸將 相繼獻捷,趙公得人望,正在此時。已而欲返臨安,適張魏公來 ,遂堅 勸 高宗往建康。及淮師失律,趙公荒窘,遂急勸 高宗移歸臨安,自此遂不復 動 矣。看趙公後來 也無柰何,其勢 只得與虜人講和。是時已遣王倫以二十事使虜,約不稱臣,以濁 河為 界,此便是講和了。後來 秦檜力排趙公,遂以不肯講和之罪歸之,使萬世之下趙公得全其名者,乃檜力也。」問張趙二公優劣。曰:「若論理會 朝政,進退人才,趙公又較縝密,無疏失。若論擔 當大事,竭力向前,則趙公不如張公。張公雖是竭力擔 當,只是他才短,慮事疏處多。盡其才力,方照管得;若才有些不到處,便弄出事來, 便是難。趙公也是不諳軍旅之務 ,所以不敢擔 當。萬一虜人來 到面前,無以應 之,不若退避耳。」僩。儒用錄云:「或問:『趙忠簡公與魏公材品如何?』曰:『趙公於軍旅邊事上不甚諳練,於國 事人才上卻理會 得精密,仍更持重,但其心未必如張公辨得為 國 家擔當向前。自中興以來 ,廟堂之上主恢復 者,前有李伯紀,後有張公而已。但張公才短,處事有疏略處。他前後許多事,皆是竭其心力而為 之。少有照管不到處,便有疏脫出來 。』」
問:「趙忠簡行狀 ,他家子弟欲屬 筆於先生。先生不許,莫不以為 疑,不知先生之意安在?」曰:「這般文字利害,若有不實,朝廷或來 取索,則為 不便。如某向來 張魏公行狀 ,亦只憑欽夫寫來 事實做將 去。後見光堯 實錄,其中煞有不相應 處,故於這般文字不敢輕易下筆。趙忠簡行實,向亦嘗為 看一過,其中煞有與魏公同處。或有一事,張氏子弟載之,則以為 盡出張公;趙公子弟載之,則以為 盡出趙公。某既做了魏公底,以為出 於張公,今又如何說是趙公耶?故某答他家子弟,盡令他轉托陳君舉,見要他去子細推究,參 考當時事實,庶得其實而無牴 牾耳。」問:「張趙都是好宰相,未知人品如何?」曰:「他兩 箇當初都要協力出來 主張國 事,只緣後來 有些不足,遂做不成。以某觀之,趙公未免有些不是處。」曰:「何以見之?」曰:「且如淮上既敗 ,張公既退,趙公復 相,凡張公所為 ,一切更改。張公已遷都建康,卻將 車駕復 歸臨安;張公所用蜀中人才,一皆退之。觀此,似亦趙公未免有不是處也。」曰:「臨安駐蹕聞之立意不欲安於此耳。又嘗聞長老之言,有植竹於內 庭者,趙公見而拔之,曰:『汝欲安於此乎?』然則再歸臨安,恐必有為 ,非是與魏公相反也。又見趙公遺事有一條說張公罷相,趙公復 相事甚詳。云:『德遠所用人才,如馮如熊等在朝諸人,趙公皆更用之,亦豈得謂之故與張公相反乎?』」先生曰:「拔竹之事,似是汪端明所記,但某未敢深信。嘗記張公欲行遣一內 臣,趙公但欲薄責之,蓋恐其徒或來報 復 。如此,則拔竹事其能然乎!至於收用蜀中人才,恐未必然也。大抵張公才疏意廣,卻敢擔 當大事。至於趙公卻深曉 事,其於人才世務 區處得頗精密;至於擔 當天下事,恐不及張公也。」枅。
張魏公材力雖不逮,而忠義之心,雖婦人孺子亦皆知之,故當時天下之人惟恐其不得用。若海。
「杜子美詩云:『艱危須藉濟 時才。』某思至此,不覺感歎!濟 時才,分明是難得。」直卿問:「志與才互相發否?」曰:「有才者未必有志,有志則自然有才。人多言張魏公才短,然被他有志後,終竟做得來 也正當。」道夫。
明受之禍,魏公在江中,忽有人登其舟,公問為誰,云:「苗太尉使我來 殺 相公。」公云:「汝何不殺我 ?」云:「相公忠義,某們不肯做此事。後面更有人來 ,相公不可不防備 !」公問姓名,不告而去。欽夫云。德明。 「孝宗初,起魏公用事。魏公議論與上意合,故獨付以恢復 之任,公亦當之而不辭。然其居廢許時,不曾收拾人才,倉卒從 事,少有當其意者。諸公多薦查元章籥,江凌人。馮圓仲,方,蜀人。魏公亦素相知,辟置幕府。朝廷恐其進太銳,遂以陳福公唐立夫參 其軍,以二人厚重詳審故也。緣唐立夫亦只是箇清曠 、會 說話、好骨董、談禪底人,與魏公同鄉里,契分素厚,故令參 其軍事。」因笑曰:「正如趙元鎮相似,那邊一面去督戰 ,這邊一面令回軍,成甚舉措!魏公既失利,遂用湯 進之。未幾 ,虜人再來 ,湯 往視師,辭不行。又命王瞻叔,瞻叔又辭不行。蓋魏公初罷淮上宣撫 時,朝廷命王治其錢穀。瞻叔極力搜索,軍士皆忿怨。若往,必有一場 大疏脫,蓋是時軍士已肆言欲殺 之矣。」沈莊仲云:「嘗見先生說,魏公被李顯忠邵宏淵二將 說動 ,故決意進兵。既而唐陳二公皆不從 。魏公令問二將 ,二將 曰:『聞虜人積糧運\芻於虹縣靈壁矣。秋高馬肥,必大舉南寇。今若不先其未發而破之,及其來 ,莫說某輩不肯用心。』二公聞此言,故亦從 之。魏公既入奏事,淹留一兩 月。及還,則已六月矣。乘劇 暑進兵,以至於敗 。未幾 ,魏公薨,皆無人可用。幸而復 與虜人講和,乃定。」儒用。
「張魏公初召來 ,縉紳甚喜。時湯 進之在右揆,眾以為 魏公必居左。既而告庭雙麻,湯 遷左,魏公居右,凡事皆為 湯 所沮。魏公不得已,出視師,言官尹穡陰搖撼之。一日,陳良翰邦彥 上殿,言及此。壽 皇云:『安有此事!當今群臣誰出魏公之右者?恐是臺諫中陰有所沮,卿可宣諭之。』陳退,自念臺諫中某人某人姓名失記。皆主魏公,只有尹一人意異。然上旨如此,不可不宣諭,遂以上意達諸人。尹云:『某明日亦上殿。』既不見報 ,次日又上殿。繼而有旨,陳知建寧,魏公遂罷。」問:「湯 後來 罪責如何?」曰:「渠建議和親,以四州還之,而虜復 犯淮,壽 皇怒,免官,削爵土。」可學。 張魏公被召入相,議北征。某時亦被召辭歸,嘗見欽夫與說,若相公誠\欲出做,則當請旨盡以其事付己,拔擢英雄智謀\之士,一任諸己,然後可為 。若欲與湯進之同做,決定做不成,後來 果如此。然那時又除湯 為左 相,卻把魏公做右相。雖便得左相,湯 做右相,也不得。何況卻把許多老大去為 他所制!後來 乖。此只要濟事 ,故不察,外人見利害甚分明。賀孫。 因論張魏公湯 思退主戰 和,曰:「亦不可徒從 上言戰 ,以拗太上。太上以故兩 番不曾成了,所以怕主戰者 。須是做得模樣 在人眼前,教太上看得,自信其可以戰 ,則自無說也。」揚。 張魏公不與人共事,有自為 之意。也是當時可共事之人少,然亦不可如此,天下事未有不與人共而能濟者 。汪明遠得旨出措置荊襄,奏乞迂路過建康,見張公。張公不與之言,問亦不答。揚。
張魏公可惜一片忠義之心而疏於事。亦是他年老,覺得精神衰,急欲成事,故至此。兼是朝廷諸公不能,得公用兵,幸其敗 ,以為 口實。初間是李顯忠邵宏淵請於公,以為 虜人精兵在虹縣矣,俟秋來 大舉南寇。今若不先破其巢穴,待他事成驟至,某等此時直當不得。公問其實否,李忠顯邵宏淵便云:「某人之語甚詳。」即不僉聽,呼二人議,其說如前。公曰云云,於是即動, 不知如何恁地輕率!德明。
魏公言:「元祐待熙豐人太甚,所以致禍。人無君子小人,孰不可為 善?」此是其父賢良之說。汪書 答云:「又有如何大圭者。」何為 張所禮,後譖張于秦。公云,便是這般人云云。先生謂汪書 云:「若某則曰:『公嘗深於易,易只言君子小人。今若言無小人,是無用易也!』」方。
秦會 之入參 時,胡文定有書 與友人云:「吾聞之,喜而不寐!」前輩看他都不破如此。淳。秦檜。 翟公巽知密州,秦檜作教授。一日,有一隱者至,會 相,曰:「此教授大貴。」翟問:「與某如何?」曰:「翰林如何及之!如何及之!」時游定夫在坐,退因勉秦云:「隱者甚驗,幸自重。」游因說與胡文定曰:「此中有箇秦會 之好。」胡問如何,曰:「事事裏不會 。」秦後於陳應 之處問游。後云,曾為 游酢知云。上蔡言於陳應 之,應 之言於先生。下「事事裏不會 」,籍溪言於先生。揚。 問胡文定公與秦丞相厚善之故。曰:「秦會 之嘗為 密教,翟公巽時知密州,薦試宏詞。游定夫過密,與之同飯於翟,奇之。後康侯問人才於定夫,首以會 之為對 ,云:『其人類荀文若。』又云,無事不會 。京城破,虜欲立張邦昌,執 政而下,無敢有異議,惟會 之抗疏以為 不可。康侯亦義其所為 ,力言於張德遠諸公之前。後會 之自海上歸,與聞國 政,康侯屬 望尤切,嘗有書 疏往來 ,講論國 政。康侯有詞掖講筵之召,則會 之薦也。然其雅意堅 不欲就,是必已窺見其微隱有難處者,故以老病辭。後來 會 之做出大疏脫,則康侯已謝世矣。定夫之後,及康侯諸子,會 之皆擢用之。」時在坐范兄云:「定夫之子不甚發揚。秦老數 求乃翁論語解序,因循不果錄呈。其侄有知之者,遂默記之。一日進見秦老及此,則舉其文以對 ,由是喜之。後故擢至侍從 ,是為 子蒙尊人。」又曰:「此老當國 ,卻留意故家子弟,往往被他牢籠\出去,多墜家聲。獨胡明仲兄弟卻有樹 立,終是不歸附他。嘗問和仲先世遺文,因曰:『先公議論好,但只是行不得。』和仲曰:『聞之先人,所以謂之好議論,政以其可以措諸行事。何故卻行不得?』答曰:『公不知,便是六經,也有說得行不得處。』此是這老子由中之言。看來 聖賢說話,他只將 做一件好底物事安頓在那裏。」又曰:「此老千鬼百怪,如不樂 這人,貶竄將 去,卻與他通慇懃 不絕。一日,忽招和仲飯,意極拳拳。比其還家,則臺章已下,又送白金為 贐。按:程子山諸公在貶所,俱有啟 事謝其存問者,皆此類也。如欲論去之人,章疏多是自為 ,以授言者,做得甚好。傅安道諸公往往認得,如見彈洪慶善章,曰:『此秦老筆也。』」儒用。德明錄云:「秦相曾語胡和仲云:『先丈議論固好,然行不得。』和仲問:「既是議論好,何故不可行?』秦云:『仲尼垂世立教,且說箇道理如此以示人,如何便一一行得?』一日,又語和仲云:『柳下惠降志辱身如何?』和仲對 云:『降志辱身,是下惠之和。未若夷齊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秦曰:『不然。也有合降志時,合辱身時。』先生曰:『秦老自再相後,每事便如此。』陳剛云:『向見東萊說秦老語和仲云:「先丈說『敬以直內 ,義以方外』,一句是,一句不是。我只是『敬以直內 』。」』」賀孫錄云:「胡寧為 太常丞,上令錄遺文看。寧遂告兄寅。寅繕寫表進,更以副本獻秦檜。檜看畢,即謂和仲曰:『都使不得。』和仲曰:『某聞之先人,皆是可用之語。丞相如何說使不得?』曰:『論語孟子許多說話,那曾是盡使得?只是也要後人知得有許多說話。』又一日,問和仲曰:『賢道「敬以直內 ,義以方外」,是兩 事?是一事?』和仲曰:『聞之先人,這只是一事。』檜曰:『賢後生不識,某看來 只是上一句用得。』和仲曰:『這是聖人兩 句法語,丞相如何道只一句用得?』檜曰:『某平生所行,只上一句。賢說須著下一句,賢且試方看。』聖賢法言無一非實用,檜只作好說話看過。平生如此,宜其誤國 也。」可學錄云:「檜召五峰兄弟,五峰辭甚力。和仲言頗孫,遂再召赴闕。檜問:『來 時仁仲何言?』曰:『家兄令稟丞相,善類久廢,民力久困。』檜不答。問和仲曰:『「敬以直內 」,只行上一句,下一句只與賢行。』只曰:『文定文字甚好。』和仲進此文字,以副本納之。檜云:『只是行不得。』和仲再三問:『既好,何故行不得?』檜云:『孔孟言語,亦有行不得。寫在策上,只是且教人知得此。』」又,揚錄云:「太上一日問胡和仲:『文定春秋外,更有甚文字?』胡曰:『只有幾 卷家集。』上曰:『可進來 。』遂進之。後秦檜問胡曰:『先丈文字進了?』連說『先丈好議論』,三四句後,曰:『只是一句也行不得。』胡曰:『議論好時,只是謂好行。相公既說好,如何行一句不得?』曰:『不特先丈文字如此,聖賢議論,亦豈盡可行!只是且教世間人知得有這一般道理。』」又,燾錄云:「或問『信而好古』曰:『而今人多不好古,皆是他不信。』因舉秦會 之嘗與胡和仲說:『如先公解春秋,儘好議論,只是無一句行得。』對 曰:『惟其可行,方是議論。若不可行,則成甚議論?』秦曰:『且如周公孔子之言,那有一句行得?只是說得好,所以存留在,與後人看。』」又,璘錄云:「檜召胡和仲來 ,問『敬以直內 ,義以方外』。和仲之父子兄弟尋 常以為 此兩 句只是一事。檜云:『不然。「敬以直內 」可用,某逐日受用便是。「義以方外」不可行。』和仲疑之。檜云:『公試行看。』和仲上殿,光堯 索文定公文集,因以副本呈。檜云:『先公議論甚好,但一句也行不得。且如孔孟許多說話,也只是存一箇好話,令人知有此好話耳,決不可行。』又問和仲:『「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如何?』和仲既解以對 。檜云:『合降志,須著降;合辱身,須著辱。』和仲以太常丞權 郎,檜忽請喫 酒五盃,歸而章疏下矣。檜之不情如此。」
秦檜聞富季申言,深有感。歸,出謂富曰:「元來 作相當如此!」後來 所為 ,皆得之於此。不知其說,然大率保位之術耳。揚。
秦檜初罷相,出在某處,與客握手,夜語庭中。客偶說及富公事,秦忽掉手入內 。客莫知其故。久之方出,再三謝客云:「荷見教。」客亦莫知所謂,扣問,乃答云:「處相位,元來 是不當起去!」是渠悔出,偶投其機,故發露如此。趙丞相初亦不喜之。及其再入,全然若無能,趙便謂其收斂 ,不做一聲,遂一向不疑之,亦不知其如此。胡康侯初甚喜之,於家問中云:「秦會 之歸自虜中,若得執 政,必大可觀。」康侯全不見得後來 事,亦是知人不明。又云:「秦會 之是有骨力,惜其用之錯。」或問:「他何故不就攻戰 上做?」曰:「他是見得這一邊難成功,兼察得高宗意向亦不決為 戰 討計。」賀孫。
問:「富直柔握手之語,不審何說?」曰:「往往只是說富公後來 去朝廷使河北,被人讒間等事。秦老聞之,忽入去,久之不出,富怪之。後出云:『元來 做宰相是不可去!』秦既再入,遂譖魏公於趙公。又因唐暉等二事傾去趙相,一向自做,更不肯去。胡和仲嘗勸秦 云:『相公當國 日久,中外小康,宜請老以順盈虛消息之理。』秦曰:『此事不然,我當時做這事,尚拖泥帶 水,不曾了得。』問:『何事未了?』曰:『是未取得他中原。』曰:『若取中原,必須用兵,相公是主和議者。』曰:『我從 來 固不主用兵。然虜自衰亂,不待用兵,自可取。』後來 楊 安止亦有劄子勸 秦相去位,秦相大率如對 和仲者。於是不樂 ,安止遂坐此去國 。不然,安止亦順做從 官。」先生曰:「不曉 他要取中原之意。後來 見陳國 壽 說,秦老初欲以此事付國 壽 ,擬除它廬帥。陳云:『荷朝廷任使,帥長沙廣西皆內 地。若邊帥,當擇 才。某於軍旅事素不習,恐敗 事。』其議遂已。竊意秦老只是要兵柄入手,此事做未成。若兵柄在手,後來 必大段作怪。」德明。
秦太師與呂 並相。呂 出甚所在,秦一時換了臺諫人物。呂 聞之,不平。有客告之云,其黨魁乃胡文定,可逐去,則秦不足慮。呂 如其言,歸而諷臺諫論之。秦爭於上,遂併 論秦。高宗欲罷其相,令人行詞。當時秦所引皆是好人,而立朝無過,人皆不平。行詞者遂求御批,以疏其罪。高宗遂批與之,大略云:「其未相時,說作相數 月可以致治;既相,皆無所建明。」後來 秦再相,數 年之後,卻奏過,以為 當初無過,為 人所讒。遂行下詞臣家索御批。既得之,則以納於高宗,其無禮不臣如此!可學錄云:「秦會 之初罷相,高宗親批,付綦叔厚草麻,御書 藏綦氏。及秦氣 焰盛,自廣倅移某人知台州,於其家索出,而納於高宗。某人潮州人。」又,當時史館有宰臣拜罷錄,已載此罷相時事,亦有士大夫錄得此書 。秦已改史館之書 了,又行下收民間所藏者。德明。揚錄云:「秦前罷相時,有御批其罪狀 ,與翰林學士綦密禮行詞。後再相,令人於綦家搜索之,自於上前納了。兄秦楚材作翰林之類官,上以檜故,亦眷其人,檜亦忌而出之。」
因話及秦丞相,問:「當時諸公皆入虜,渠何以全家得還?」曰:「此甚可疑。當和親時,王倫自虜至,欲高宗屈膝,中外憤怒。秦老出,有人牓 云:『秦相公是細作。』揚錄云:「都下甚憤,似有欲殺 之之意。一日,在甚寺中聖節,一樹 上貼一榜子云:『秦相公是細作。』」是時陳應 之正同到廟堂,問和親之故。秦云:『某意無他,但人主有六十歲老親在遠,須要取來 相聚。』因顧左右,令取國 書 與應 之看,乃是詔書 。秦捲 其前後,只見中間云:『不求而得,可謂大恩。』蓋指河南也。先生言畢云:「此事當記取,恐久後無人知之者。」當時虜中諸將 爭權 ,廢劉 豫,以河南歸我,乃是獺辣。獺辣既誅,兀朮用事,又欲背約。是時命樓 炤 簽書 密院,為 宣撫 ,辟鄭亨仲又一人,記不全。為屬 ,至蜀見吳 玠。玠曰:『某有一策。昔失陝西五路,最為 要害。今虜人以河南歸我,而陝西在其中,可謂失策,徐必悔悟。今不若移近蜀之兵,進而據 之,則猶庶幾 。稍遲,則不及事矣。』樓 云:『此策固善,但某不敢專 ,須奏朝廷。』亨仲因力奏之,即莫奏。未數 日,虜兵已下陝西矣。當時下河南止用單 使。有一相識,姓名失記。為 蔡州平輿尉。一日弓手報 :『天使至,縣尉當出迎。』曰:『天使何人?』曰:『北使。』曰:『我南朝官,不可拜北使。』曰:『如此,則官人可歸矣。』乃為 辦兩 車,并骨肉送之入南境。既而使到,縣官皆投拜,蓋本北人未換者。」可學。僩錄云:「胡明仲與秦檜爭和議於朝堂。秦無語,但取金人所答國 書 ,以手急卷,箝其兩 頭,止留中間一行示明仲云:『不求而得,可謂大恩。』字如掌大。時虜人初以河南之地歸我也。先生親見致堂說。」揚錄云:「秦老講和後,曾取得河南地。關中五路,地連河南,盡得之。時令樓 炤 往守,鄭剛中在幕。吳 玠云『今與之講和極是』云云。『今得五路,須急發兵守之。某守某處,令誰守某處,要急為 之。虜人只是不曾思量,恐覺便來 取。』當時他人亦以為 常,惟鄭剛中擊 節稱是。因言『鄭才識高』云云。樓 曰:『某來 時不曾得旨,須著入文字。』鄭曰:『可急入文字。』未幾 ,虜人取去矣。」 秦檜倡和議以誤國 ,挾 虜勢 以邀君,終使彝倫斁壞 ,遺親後君,此其罪之大者。至於戮及元老。賊\害忠良,攘人之功以為 己有,又不與也。若海。
李泰發參 政,在上前與秦相爭論甚力,每語侵秦相,皆不應 。及李公奏事畢,秦徐曰:「李光無人臣之禮!」上始怒。德明。
秦檜初主和議時,舉朝無人從 之。遂奏太上曰:「乞召李光來 問如何。」遂召至。未對 時,全不得見人,不知如何與秦檜相見。秦待之,酒行,如誤言云:「滿斟參 政酒。」時光為 尚書 之類。光聞「參 政」之言,秦遂與論和議如何,光贊之。次日對 陳和議之是,和議遂定,遂參 政。光性剛,雖暫 屈,終是不甘,遂與秦檜謅。秦所判文,光取塗改之。後為 秦治,過海歸死。揚。
章貢軍叛,上不知。一日,問如何,秦曰:「軍人們閑相爭之類,已令人去撫 定矣。」問是誰說。上初不言,詰之,乃曰:「兒 子說。」遂尋 別事罰俸,三月不支。揚。
施全刺秦檜,或謂岳侯舊卒,非是。蓋舉世無忠義,這些正義忽然自他身上發出來 。秦檜引問之曰:「你莫是心風否?」曰:「我不是心風。舉天下都要去殺番 人,你獨不肯殺 番人,我便要殺 你!」賀孫。
胡邦衡作書 ,記當時事。其序云:「有張扶者,請檜乘副車。呂 愿中作秦城王氣 圖。」他當初拜相罷去,極好。再來 ,卻曰:「前日但知道行則留,不行則去,今乃知不可去。」漸漸便到此田地。及至極處,亦顧其家,曹操下令云云是也。問霍光。先生曰:「霍光無此心,只是弒許后一事不發覺,此大謬。」又問秦氏科第。先生曰:「曾與汪端明說,此是指鹿為 馬。汪丈云:『只是無見識。』」可學。璘錄云:「『秦太師專政 時,張扶,或云張柄,請乘副車。呂 愿中作秦城王氣詩以獻,檜皆受不辭。呂 知靜江府,府有驛名秦城,忽傳 言有王氣 。呂 作詩與僚屬 和之,成冊 以獻。此見胡邦衡所作紹興間被貶逐人事實序。熊子復 欲作一書 記其事,從 其子借之。或云,非邦衡所作。』又曰:『私科舉,或云恐是愚弄天下之人,指鹿為 馬之意。』汪聖錫云:『恐不如此,只愚騃耳。』『初時人以伊周譽檜,末後人以舜禹譽檜,檜亦受之。大抵久執 權 柄,與人結怨多。才欲放下,恐人害己。似執 守不放,其初未必有邪心,到後來 漸漸生出,皆是鄙夫患失之謀\耳。』」
問:「張魏公行狀 ,秦相叛逆事如何?」曰:「當時煞有士大夫獻謀\者,亦有九錫之議矣,吳 曾輩是也。」振。
秦檜在相時,執 政皆用昏庸無能者,如汪渤章夏董德元皆一類人。太上一日問處州兵反事,秦久未對 。章夏在後,恐秦忘之,因對 一句。後秦語之曰:「檜不能對 時,參 政卻好對 。檜未對 ,參 政何故便如此?」即時逐去之。興化林大鼐為 士人,時對 策,言自宣政以來, 人無節義。後得秦檜於虜中,乞立趙氏,節義可取。時秦被黜閑居。後秦知之,大擢用。一日在經筵,因講得甚稱上意,上喜,賜一帶 ,秦逐出之。揚。
秦檜每有所欲為 事,諷令臺諫知後,只令林一飛輩往論之。要去一人時,只云劾某人去,臺諫便著尋 事上之。臺諫亦嘗使人在左右探其意,纔得之,即上文字。太上只是慮虜人,故任之如此。及秦死,遂召陳誠\之沈該万俟金安節諸人,以誠\之輩嘗為 奉使,沈嘗以贓罷官,後以上書 言講和進用,皆秦黨也。秦死封王,禮數 之類皆得。又一面行遣昔時諫臺,為 皆附會 權 臣。揚。
秦檜舊作好文時,亦多有好相識。晚年都不與他,一切壞 了。一日,謂和仲曰:「舊時亦煞有好相識,後皆不濟 事。近來 卻有幾 人好。」如曹泳湯 思退輩,皆其晚年所信用者。曹凶險狡獪之甚,秦之妻兒 親黨,皆為 其所離間。秦信愛 之如子,然皆在其籠\絡中矣。決定後來 推秦作一大惡 事,旋害了秦而自為 之。秦死,其妻兒 啣 之,泣訴於太上,謂秦時多事皆曹為 之,遂編直海外而死。曹妻亦自狡,要令一人軍將 等去取曹喪 ,恐其不從 ,先教一婢子云:「你待我使其人不從 ,你便倒地作侍郎語云:『平日受我多少恩。你若不從 ,我即有禍及汝!』」及使其人,果有不肯從 意。婢遂倒地如其言,其人拜告,即請行。蓋曹平日詭怪,家習之也。然曹有才可用,知紹興日,當聖節,吏人呈年例,店家借紫絹結甚物事。曹云:「不必借,看每年軍人緋紫衫要幾多 絹。」遂檢籍所用,與此所用不爭多。遂取出染結了,卻將 染緋紫,遂不擾。知臨安日,當拜郊,郊壇 要若干土朱刷,年例先出錢買朱。吏人呈,曹曰:「不要。」近郊壇 有赤黃土,先令人將 炭若干斤放彼處,臨期不遠,令諸鐵匠於彼處放炭,如何燒 土,以膠和塗其壇 ,遂省錢多少。天下事無不理會 得,只是凶惡 ,可畏甚戚里。又,秦檜之子娶其兄女。揚。 秦檜己亥年冬死。未死前一二年間,作一二件無狀 底事,起獄斷 送士大夫之類。近死兩 年,朝不保暮,日日起獄,凶焰張大可畏。黃豐知興化日,有人有一弟,因爭兄財不與,遂以其兄嘗編錄得胡銓上書 ,言秦檜緊要數 語,告以為 兄罵秦太師。官司亦以尋 常,不曾為理 會 。時有一囚,與爭財弟同獄,問得其首尾。其囚配卒,不記何州。一日,福州帥張某過,其人直訴之於帥,為 有人罵太師,黃不為 理會 。帥上其事於秦,即時攝取黃下大理,并其妻孥皆繫之。遂勘閩中何處州海島上有林二十三娘,適度甚物事,追之。尉即往海上收一二老婦女,林幾 娘皆有之,俱無林二十三娘。鄉老云:「此中只有一廟,是林二十三娘廟。」遂令鄉老供文字去,且休了。黃不曾有一分事,亦追官勒停。揚。 殺 岳飛,范同謀\也。胡銓上書 言秦檜,檜怒甚,問范:「如何行遣?」范曰:「只莫採 ,半年便冷了。若重行遣,適成孺子之名。」秦甚畏范,後出之。揚。 王次翁,河東人,曾做甚官,已致仕。秦檜召來作 臺官,受檜風旨治善類,自此人始。揚。
王循友彥 霖家子孫。知建康,辭秦而往。問有何委,秦曰:「亦無事。只有一親戚在彼,秦之甥。極不肖,恐到庭下,為 痛治。」及到任,其人果犯來 ,與痛治喫 棒之類。其人母骨肉訴之秦,秦大怒,即尋 一事加於王。王得罪,妻孥皆配了,婦女皆為 軍人所娶。揚。 建人黃公達作太守有贓,提領韓美成績家子弟。欲治之。黃已去,告之朝士。朝士曰:「公能作一件,不惟可以解此,又可以得美官,但恐公尚有所惜,不肯為 耳。」黃問如何。曰:「公上殿,能以劄子言曾天隱李彌遜之徒不主和議,宜罪之。」黃即為之 ,秦檜大喜,即擢為 察院。韓徑 使人守察院門,云:「黃察院有公事未了,要去理會 。」秦見不是道理,遂罷黃。揚。
興化一傅丈云:「秦今諸子孫,皆其夫人王家人。林一飛乃秦作教官時婢所生,夫人不容,與同官林家人養。秦後欲取歸,未遂而死。後其黨人欲為 料理,其夫人自陳云:『妾有幾 子,林非是。』林遂貶何地。林死有子,今皆無祿,乃檜親孫也。」林居興化。揚。
秦太師死,高宗告楊 郡王云:「朕今日始免得這膝褲中帶 匕首!」乃知高宗平日常防秦之為 逆。但到這田地,匕首也如何使得!秦在虜中,知虜人已厭兵,歸又見高宗亦厭兵,心知和議必可成,所以力主和議。獺辣主事,始定和議。至次年,兀朮殺 獺辣而畔盟,至順昌,為 劉 信叔所敗 ;至楚州,又為 糧絕,兵師離散,方得成和。若不喫 這兩 著,亦恐未便成和。太后自虜歸,云,某年月日,虜人待之禮數 有加;至某年月,又加禮;又某年月,又甚厚。今以年月考之,皆是我師克捷之時,故虜懼 而加禮。禮極厚,乃是順昌之捷。高宗初見秦能擔 當得和議,遂悉以國 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高宗所惡 之人,秦引而用之,高宗亦無如之何。高宗所欲用之人,秦皆擯去之。舉朝無非秦之人,高宗更動 不得。蔡京們著數 高,治元祐黨,只一章疏便盡行遣了。秦檜死,有論其黨者,不能如此。只管今日說兩 箇,明日又說兩 箇,不能得了。有薦張魏公者,高宗云:「朕寧亡國 ,不用張浚!」
問:「秦相既死,如何又卻不更張,復 和親?」曰:「自是高宗不肯。當渠死後,乃用沈該万俟魏道弼,又有一人。此數 人皆是當時說和親者。中外既知上意。未幾 ,又下詔云:『和議出於朕意,故相秦檜只是贊成。今檜既死,聞中外頗多異論,不可不戒約。』甚沮人心。當初有一二件事,皆不是。如檜家既保全,而專 治其黨。士大夫遭檜貶竄者,敘 復 甚緩。渠死得甚好,若更在,甚可畏。當時已欲殺趙丞相之家,既加以反逆,則牽 聯甚眾,見說有三十餘家皆當坐,中外寒心!高宗亦甚厭惡 之,但無如之何。」問:「所以至於如此者,何故?」曰:「伊川云:『人主致危亡之道非一,而逸欲為 甚。』渠當初一面安排,作太平調度,以奉高宗,陰奪其權 ,又挾 虜勢 以為 重。」可學。
秦老既死,中外望治。在上人不主張,卻用一等人物。當時理會 秦氏諸公,又宣諭止了。當時如張子韶范仲達之流,人已畏之。但前輩亦多已死。上借問魏可。卻是後來 因逆亮起,方少驚懼 ,用人才。籍溪輪對 ,乞用張魏公劉 信叔王龜齡查元章,又一人繼之。時有文集,謂之四賢集。可學。
好底氣 數 ,常守那不好底氣 數 不過。且如秦檜在相位十一二年,被他手殺 了幾 箇人,又殺 了許多人,皆是他那不好底氣 數 到長了。
秦老是上大夫之小人,曹泳是市井之小人。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