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字典
词典
成语
古诗
国学
洗冤集录 二十五、尸首异处
作者:
《洗冤集录》宋慈
凡验尸首异处,勒家属先辨认尸首,务要子细。打量尸首顿处四至讫,次量首级离尸远近,或左或右,或去肩脚若干尺寸。支解手臂、脚腿,各量别计,仍各写相去尸远近。却随其所解肢体与尸相凑,提捧首与项相凑,围量分寸。一般系刃物斫落。若项下皮肉卷凸,两肩井耸 ,系生前斫落;皮肉不卷凸,两肩井不耸 ,系死后斫落。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古籍分类
集部
子部
史部
经部
精选古籍
南史演义
于公案
郭公案
三春梦
娘子军
春秋配
蜃楼志
续小五义
老残游记续集
声律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