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志九十二
作者:《清史稿》赵尔巽、柯劭忞等
- ○职官四武职籓部土司各官
公侯伯子男额驸侍卫处銮舆卫骁骑营八旗都统前锋营护军
营统领景运门直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总统三旗包衣骁骑营三旗包衣护军营 步军统领火器健锐神机虎枪诸营乡导处上虞备用处善扑营王公府属各
官公主府长史陵寝驻防各官各省驻防将军等官提督等官各处驻
劄大臣回部各官籓属各官土司各官番部僧官 公、侯、伯、超品。子、正一品。男、正二品。轻车都尉、正三品。以上俱分三等。骑都尉、正四品。云骑尉、正五品。恩骑尉,正七品。凡九等,以封功臣及外戚。
初,天命五年,论功序列五爵,分总兵为三等,副将、参将、游击亦如之,牛录额真称备御。天聪八年,始设一等公,即五备御之总兵。及一、二、三等昂邦章京,即总兵。梅勒章京,即副将。扎兰章京,一、二等即参将,三等游击。牛录章京。即备御。顺治元年,加封功臣公、侯、伯世爵,锡之诰券。时公、侯、伯下无子、男,副、参即其爵也。四年,改昂邦章京为精奇尼哈番,梅勒章京为阿思哈尼哈番,扎兰章京为阿达哈哈番,牛录章京为拜他喇布勒哈番。授爵自拖沙喇哈番始,旧为半个前程,汉称外所千总,正五品。递上为拜他喇布勒哈番,汉称外卫指挥副佥事,从四品。再一拖沙喇哈番,称外卫指挥佥事,正四品。阿达哈哈番,三等称外卫副同知,二等称外卫指挥同知,俱从三品。一等称外卫指挥副使,再一拖沙喇哈番,称外卫指挥使,正三品。阿思哈尼哈番,三等称外卫都指挥副同知,二等称外卫都指挥同知,俱从二品。一等称外卫都指挥副使,再一拖沙喇哈番,称外卫都指挥使,俱正二品。精奇尼哈番。二等称銮仪卫都指挥同知,从一品。一等称銮仪卫都指挥使,正一品。积拖沙喇哈番二十六,为一等公。八年,定世袭罔替制。十八年,定合并承袭制。
康熙元年,以世爵合并至公、侯、伯者,仍与分袭。雍正二年,锡明裔硃之琏一等侯。乾隆十四年,锡名延恩。八年,嘉大学士张廷玉等辅弼勤劳,赐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袭,汉世职自此始。明年,锡公爵嘉名。如褒绩、忠达类。外戚命为承恩公。往制为一等公。乾隆四十三年改三等。
乾隆元年,定精奇尼哈番汉字为子,阿思哈尼哈番为男,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满文如故。十三年,定公、侯、伯以次封爵表。一等公袭二十六次,一等侯兼一云骑尉袭二十三次,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十九次,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十一次,自公至男,一、二、三等依次递降。十四年,追锡侯、伯嘉名。如奉义侯、敦惠伯类。自是垂为永制。十六年,定世袭七品官为恩骑尉,是为九等。三十二年,嘉黄芳度功,予袭公爵十二世,并依八旗例,复给恩骑尉,优恤于无穷。时将军张勇等,提督孙思克等,并缘此推恩,繇是汉官亦有世袭罔替例。同治中兴,剖符析圭者,汉官为多,犹古武功爵也。光绪三十三年,制定创兴大业者予子、男,号曰商爵,则颁爵之制少异已。
公主额驸,位在侯、伯上。尚固伦公主中宫所生女。曰固伦额驸,秩视固山贝子;尚和硕公主妃所生女及中宫抚养者。曰和硕额驸,秩视超品公。亲王女曰郡主,额驸秩视武职一品。世子、郡王女曰县主,额驸视二品。贝勒女曰郡君,额驸视三品。贝子女曰县君,额驸视四品。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曰乡君,额驸视五品。近支格格予岁禄,远支止予虚衔。下嫁蒙籓亦如之。所生之子,各予其父品级。 初,太祖时,额驸何和礼授都统,达尔汉继之。太宗时,巴雅思祜朗授都统,拉哈继之。自是御前侍卫大臣、护军前锋统领,皆为专职。亦有仅受岁禄,而护从随征受命一充其任者。至出镇西北,则自定边左副将军策凌始。踵其后者,世宗时,观音保为领队大臣,高宗时,色布腾巴勒珠尔为参赞大臣。其授文职者,止天命间苏鼐、乾隆间福隆安二尚书而已。
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初制正一品,后改从一品。各六人。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散秩大臣、都统、护军前锋统领、满大学士、尚书内特简。散秩大臣无员限。从二品,食三品俸。主事一人。署主事三人。笔帖式二十有七人。内委署十五人。协理事务侍卫班领,正三品。侍卫班领,正四品。各十有二人。署班领二十有四人。侍卫什长七十有九人,宗室九人。侍卫一等正三品。六十人,旗各二十人。宗室九人。旗各三人。二等正四品。百五十人,旗各五十人。三等正五品。二百七十人,旗各九十人。宗室六十有三人。旗各二十一人。蓝翎侍卫九十人。旗各三十人,三旗通为五百七十人。内隶黏竿处三十四人,上驷院二十四人,上虞备用处三十六人。善扑营、武备院无常额。四等侍卫、汉侍卫,分一、二、三等及蓝翎。俱无员限。亲军校,正六品。署亲军校,初无品级。乾隆五十一年定从八品。各七十有七人。
领侍卫掌董帅侍卫亲军,偕内大臣、散秩大臣翊卫扈从。协理、主事、笔帖式,分掌章奏文移。侍卫掌营卫周庐,更番侍直。分两翼宿卫。乾清门、内右门、神武门、宁寿门为内班,太和门为外班。行幸驻跸如宫禁制。朝会、祭祀出入,则卫官填街,骑士塞路。领侍卫内大臣、侍卫班领,帅豹尾班侍卫。散秩大臣、侍卫什长,执纛亲军以供导从,大阅则按队环卫。亲军校掌分辖营众。其常日侍直者,御前大臣、王大臣兼任。御前侍卫、御前行走、乾清门行走,俱侍卫内特简。无常员。故事,凡宿卫之臣,惟满员授乾清门侍卫,其重以贵戚或异材,乃擢入御前。汉籍辄除大门上侍卫,领侍卫内大臣辖之。其以材勇擢侍乾清门者,班崇极矣。惟嘉庆问杨芳特授国什哈辖,汉国什哈内大臣,叹为未有。其出入扈从者,后扈大臣二人,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兼任。前引大臣十人。内大臣、散秩大臣、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兼任。所辖奏事处,御前大臣兼管。侍卫一人,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内特简。章京六人,内府司员四人。各部、院司员二人。笔帖式二人,内府笔帖式兼充。奏蒙古事侍卫六人。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
初,太祖以八旗禁旅戡定区夏,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皆自将,爰遴其子弟,命曰侍卫,亦间及宗室秀彦、外籓侍子,统以勋戚,备环直焉。顺治元年,定侍卫处员数。如前所列。时汉廕生亦与选,寻罢。康熙二十九年,擢武进士娴骑射者为侍卫,附三旗。三十七年,增宗室侍卫,无常员。雍正七年定九十人。雍正三年,选蓝翎侍卫材力魁健者置四等。后复如故。明年,定武进士一甲一名授一等侍卫,二、三名授二等,二甲选三等,三甲选蓝翎,置满洲主事一人。乾隆三十六年,以随印协理事务侍卫班领为一等,侍卫班领为二等。凡十人置一长,三旗什长六十人,宗室九人。四十年,增委署亲军校七十有七人。嘉庆十九年,以散秩大臣无办事责,谕凡擢都统者停兼职。
銮舆卫掌卫事大臣一人。正一品。无专员,以满、蒙王、公、大臣兼授。銮舆使,初制正二品。康熙二年改正三品,七年复故。满洲二人,凡满缺并以蒙古人兼授。汉军一人。凡汉军缺并以汉人兼授。其属:堂主事,满洲一人。经历经历,汉一人。笔帖式,满洲七人,汉军三人。又六所、一卫:曰左所,曰右所,曰中所,曰前所,曰后所,日驯象所,曰旗手卫。冠军使,初制正三品。康熙二年改正四品,七年复故。宗室一人,满洲、汉军七人。云麾使,初制正四品。康熙二年改正五品,七年复故。宗室二人,满洲、汉军十有八人。治宜正,初制正五品。康熙二年改正六品,七年复故。宗室三人,满洲、汉军二十有九人。整宜尉,初制正六品。康熙二年改从,七年复故。雍正十年升正五品,后复改从六品。宗室三人,满洲、汉军二十有三人。鸣赞鞭官,由太常、鸿胪二寺赞礼郎、鸣赞官咨补。满洲四人,学习二人。
銮舆使掌供奉乘舆秩序卤簿,辨其名物与其班列。凡祭祀、朝会、时巡、大阅,帅所司供厥事。左所掌舆乘辇路;右所掌伞盖、刀戟、弓矢、殳枪;中所掌麾氅、幡幢、纛帜、节钺、仗马;前所掌扇垆、瓶盂、杌椅、星拂、御仗、椶荐、静鞭、品级山;后所掌旗爪、吾仗;驯象所掌仪象、骑驾、卤簿、前部大乐;旗手卫掌金钲、鼓角、铙歌大乐,兼午门司钟,神武门钟鼓楼直更。主事掌章奏。经历掌文移。
其别设者:往制,步辇云麾使一人,治宜正三人,驾库管理整宜尉二人,俱汉军为之。后分金、玉、象、革、木五辂,并拜褥、椶毯、蓖头、亭座、驾衣诸管理,派冠军使以次各官兼摄,则参用满员。
顺治元年,设锦衣卫,置指挥等官。明年,更名銮仪卫,定各官品秩。时共五所,所止存一司。四年,省指挥使,置銮仪使以次各官。明年,省副官及卫官百十有四人。六年,增摄政王下汉二品銮仪使,三品冠军使,四品云麾使,五品治仪正,各二人;整仪尉三人。后俱省。九年,始以内大臣掌卫事。乾隆九年置兼理卫事一人。十四年省,二十六年复置总理卫事内大臣一人,三十年又省。十一年,定銮仪使满、汉各二人。康熙三十一年省汉一人。乾隆五十年分满使为左、右。五十七年复旧制。陪祀冠军使,汉二人。康熙二十三年,掌步辇事。三十七年,以一人掌库事。四十八年俱停。设左、右、中、前、后五所,銮舆、驯马、擎盖、弓矢、旌节、幡幢、扇手、斧钺、戈戟、班剑十司。设驯象一所,分东、西二司。设旗手一卫,分左、右二司。定冠军使十人,宗室一人,满洲七人,汉军二人。云麾使二十有二人,宗室二人,满洲十二人,汉军八人。閒散六人。满缺。治仪正二十有四人,宗室四人,汉军二十人。閒散十有八人。满缺。整仪尉二十有九人,宗室四人,满洲十有五人,汉军十人。十五年,省满洲经历一人。康熙十六年,改经历为汉缺,增置满洲主事一人。乾隆三十七年,增置鸣赞鞭官四人。嘉庆十三年增学习二人。四十八年,置总办、协办、堂务、冠军使各一人。所、卫冠军使兼充。嘉庆六年更名综理七所事务冠军使,派云麾使二人协理。光绪三十三年,省冠军使二人,云麾使八人,治仪正十人,整仪尉四人。定宗室员限,如前所列。馀并满、汉参用。宣统元年,避帝讳,改銮仪使为銮舆使,治仪正、整仪尉并易“仪”为“宜”。
骁骑营八旗都统,初制正一品,后改从一品。满、蒙、汉军旗各一人。副都统,正二品。旗各二人。参领,正三品。副参领,正四品。俱九十有六人。满洲、汉军各四十人,蒙古十有六人。佐领,正四品。骁骑校,正六品。俱千一百五十有一人。满洲各六百八十有一人,蒙古各二百有四人,汉军各二百六十有六人。协理事务参领四十人。满洲、汉军各十有六人,蒙古八人。本旗参领内选充。章京,笔帖式,俱百四十有四人,满洲各六十有四人,蒙古各三十有二人,汉军各四十有八人。随印房行走散秩官无定员。 都统,副都统掌八旗政令,宣布教养,釐诘戎兵,以赞旗务。参领、副参领掌受事、付事以达佐领。佐领掌稽所治户口田宅兵籍,岁时颁其教戒。协理各官掌章奏文移,计会出纳。各营同。其特派者:直年旗大臣八人;其属有参领,章京,笔帖式。旗员内派委。管理旧营房大臣,满、蒙各一人;其属有营总章京,骁骑校。新营房大臣,官房大臣,满、蒙、汉军各八人;其属与旧营房同。左、右翼铁匠局副都统,其属有参领,散秩官,骁骑校。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各二人;左、右翼世职官学总理大臣十人;其属有参领章京,清语、骑射教习。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翼各一人;汉军清文义学稽察学务参领八人。其分摄者:俸饟处、马册房、管理马圈、藤牌营参领各官,汉军鸟枪营领催各官,城门偏吉章京骁骑校,俱于旗员内选充。
初,太祖辛丑年,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置一额真。先是出兵校猎,人取一矢,一长领之,称牛录,至是遂以名官。天命元年编制满洲牛录。八年增编蒙古牛录。天聪四年,汉军牛录成。先分四旗,寻增为八旗。乙卯年,定五牛录置一扎兰额真,五扎兰置一固山额真,左、右梅勒额真佐之。太宗御极,置总管旗务八大臣,主政事;即固山额真兼议政大臣。佐管十六大臣,主理事听讼。即梅勒额真兼理事大臣。天聪八年,改额真为章京,固山额真如故。管梅勒曰梅勒章京,管扎兰曰扎兰章京,管牛录曰牛录章京。其随营马兵曰阿礼哈超哈。是为骁骑营之始,然犹统满、蒙、汉军为一也。九年,始分设蒙古八旗。崇德七年,复分设汉军八旗。先是二年设二旗,四年分为四。二十四旗之制始备。顺治八年,定扎兰章京汉字称参领。十七年,定固山额真汉字称都统,雍正元年改满文固山额真为固山昂邦。梅勒章京称副都统,牛录章京称佐领,分得拨什库称骁骑校,并定都统、副都统员额。如前所列。参领,满洲、汉军旗各五人,蒙古各三人。寻各增一人。佐领随事为员。分四等:部落长率属归诚,爰及苗裔,曰勋旧佐领;功在旗常,锡之户口,曰优异世管佐领;止偕兄弟族众来归,授职相承,曰世管佐领;户口寥落,合编数姓,迭为是官,曰互管佐领。康熙十三年复以各佐领馀夫增编公中佐领。骁骑校如参领数。康熙三十四年,增委署参领,视扎兰为员限。雍正元年改副骁骑参领,定满洲、汉军旗各五人,蒙古各三人。雍正七年,增左、右司掌关防参领及司务等官。旗各二人。俱十三年省。明年,定汉军上三旗为四十佐领,乾隆三十九年增镶黄旗一人。四十年又增一人。五十五年又增一人。嘉庆九年省一人。下五旗为三十佐领,乾隆二十一年省正红、镶红旗各二人,镶蓝旗一人。三十九年省正蓝旗一人。及满洲、镶黄、正白、镶红旗各八十六人,镶白旗、正蓝旗各八十四人,正黄旗九十三人,正红旗七十四人,镶红旗八十六人。蒙古正黄、镶白旗各二十四人,正红、镶红旗各二十二人,镶黄旗二十八人,正白旗二十九人,正蓝旗三十人,镶蓝旗二十五人。员数。乾隆元年,增置印务参领、章京。
前锋营前锋统领,正二品。王、公、大臣兼领。左、右翼各一人。自统领以下,俱满、蒙人为之。护军、火器、健锐各营同。参领,正三品。侍卫,初制正五品。乾隆元年升正四品。各八人。委署侍卫,给五品顶戴,仍食前锋校月饟。各四人。前锋校,正六品。各四十有四人。协理事务参领、侍卫,各一人。本翼参领、侍卫内充补。前锋校各二人。本翼前锋校内酌委。笔帖式四人。
统领掌前锋政令,遴满、蒙锐兵,以时训练其艺。参领、侍卫掌督率前锋,警跸宿卫。 天聪八年,定巴牙喇营前哨兵为噶布什贤超哈。顺治十七年,定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汉字为前锋统领,其章京为参领;置前锋侍卫、前锋校各官,并定员数。如前所列。雍正三年,置随印协理事务参领、侍卫左、右翼各一人,前锋校各二人。乾隆十七年,增委署前锋侍卫,旗各一人。五十四年,置避暑山庄带翎前锋校十人。仍归入前锋校员数内。
护军营护军统领,正二品。八人。参领,正三品。副参领,初制正五品。雍正十二年升正四品。俱百十有二人。满洲各八十人,蒙古各三十有二人。委署参领,给五品顶戴,护军校内选委。五十有六人。护军校,正六品。八百八十有五人。满洲六百八十一人,蒙古二百有四人。委署护军校给金顶虚衔,食护军月饟。如署参领数。协理事务参领、副参领,各八人。各由本旗参领、副参领内选补。护军校,本旗酌委。笔帖式,各十有六人。
统领掌护军政令,遴满、蒙精兵,以时训练其艺。大阅为首队,夹前锋列阵。凡遇朝会,得举非法。参领、副参领掌董率护军。出则骑从夹乘舆车,居则宿卫直守门户。
初,设巴牙喇营,统以巴牙喇纛章京,甲喇章京分领之。顺治十七年,定巴牙喇纛章京汉字为护军统领,旗各一人;甲喇章京为护军参领,旗各十有四人。护军校编制视佐领,乾隆三十三年增二百十四人。并置署护军参领员额。雍正元年,改署参领为副参领,旗各十有四人。乾隆三十三年增十六人。三年,置随印护军参领、副参领、护军校等官。乾隆十七年,增委署护军参领,旗各七人。三十三年增三十有二人。四十一年,遴护军材力优者七十有七人,为委署护军校。
景运门直班大臣一人。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番直。印务章京,前锋、护军印务参领十人番直。上三旗、下五旗各司钥章京,本旗护军参领番直奏充。俱一人。直班前锋参领、护军参领,二十有九人。前锋二人,护军二十七人。巴克什护军如参领数。前锋校,护军校,九十有三人。前锋二人,护军九十一人。主事一人。上三旗主事、署主事,各一人番直。门笔帖式五人。上三旗十人,以五人番直。
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本营总统大臣内特简。各营同。总统大臣无员限。王、公、大臣兼任。八旗营总护军参领,各八人,俱正三品。副参领倍之,初制五品。雍正十年升正四品。署参领又倍之。初制六品。雍正十年升正五品。护军校,正六品。副护军校,从八品。各百二十有八人。协理事务营总护军参领,各二人,护军校四人。笔帖式三十有二人。三旗营总一人。初制四品。乾隆三十七年定三品衔食四品俸。护军参领,三品衔食五品俸。副参领,四品衔食五品俸。委署参领,五品衔食护军校俸。各三人。护军校九人,副护军校三人。笔帖式四人。
总统掌圆明园翊卫政令。驾出入则警跸。环园门汛,督摄守卫。营总以下掌辖营众警夜巡昼。雍正二年,设圆明园护军营,置八旗营总八人,副护军参领十有六人,署副参领三十有二人,护军校八十人。十年增三十三人。乾隆十二年增十六人。并设内务府三旗护军营,置参领、侍卫、委署参领、后改副参领。护军校、委署参领,旗各一人,护军校各三人,委署护军校各一人,后改副护军校。简总统大臣领之。七年,八旗置护军校七有二人。十年增四十人。乾隆十二年增十有六人。十年,三旗置营总一人,八旗护军参领各一人。乾隆十六年,置随印协理事务营总各官。
三旗包衣骁骑营参领,内务府郎中兼充。初制五品。乾隆三十六年定三品衔,仍食五品俸。副参领,初制六品。乾隆三十六年定四品衔,食俸如故。满洲佐领,从四品。各十有五人。旗鼓佐领,汉军十有八人,正黄旗世袭朝鲜佐领二人,正白旗回子佐领一人。三旗骁骑校三十有六人。正六品。内朝鲜二人,回子一人。校尉长骁骑校,二人。内管领,初制正五品。道光二十五年改从。副内管领,正六品。旗各十人。 三旗包衣护军营统领三人。正三品。参领,初制五品。乾隆三十二年改四品衔。三十六年定三品衔,食俸如故。副参领,同骁骑校。委署参领,本旗护军校内委署。各十有五人。护军校,五品衔,雀翎。委署护军校,金顶蓝翎。各三十有三人。食护军饟。护军蓝翎长十有五人。正九品。 三旗包衣前锋营参领,护军校、委署参领内简选。雀翎。仍食护军校俸。委署参领,护军校内简选。五品衔,雀翎。食俸如故。前锋校,副护军校内简选。蓝翎。仍食护军饟。委署前锋校,护军内简选。蓝翎。各六人。蓝翎长十有二人。金顶蓝翎。
骁骑营参领、副参领掌备禁城宿卫,兼司袭职考射挑甲。佐领以下掌辖旗众,稽覈户口俸饟,籍达参领。护军营掌守宫掖,典导引扈从。前锋营掌习解马、花马箭。
初设内务府,置内管领四人。顺治三年、六年俱增四人。十一年增八人。康熙二十四年又增四人。三十年增六人。顺治元年,置内府三旗满洲佐领九人,旗鼓佐领十有二人,康熙三十四年,旗各增二人。朝鲜佐领一人,康熙三十四年增一人。雍正十年改世管佐领。隶领侍卫内大臣。十八年,置满洲佐领下护军校各二人,旗鼓佐领内管领护军校各一人。康熙二十三年省十二人。雍正九年增十五人。康熙十三年,改隶内务府。十六年,定三旗各编五参领,置护军参领、骁骑参领,乾隆十六年遴府属司官五人掌关防。旧置参领改为副参领。如其数。骁骑校编制视佐领。康熙三十四年增佐领三十三人,骁骑校亦如之。二十年,置委署护军参领,雍正九年,旗各增五人。十二年各省五人。委署护军校,雍正三年改副护军校。九年,旗各增五人。十三年省。旗各五人。二十三年,增副内管领一人。二十四年增四人。三十年、三十四年俱增三人。三十四年,护军仍隶侍卫处。三十六年,增侍卫、委署参领,旗各三人。雍正九年各增二人。乾隆三十年增一人,管前锋营。四十三年,增骁骑营副参领如参领数。雍正十三年省。雍正元年,增护军统领,旗各一人,复改隶内府。四年,置委署副骁骑校如佐领数。十三年省。乾隆十三年,始立前锋营,置参领、委署参领、前锋校各二人,以护军统领辖之。十五年,增委署前锋校二人。护军内选用。二十五年,置回子佐领、骁骑校各一人。三十二年,增护军蓝翎长五人。四十七年,增校尉长骁骑校二人。嘉庆七年,增前锋营蓝翎长四人。宣统三年,改隶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处。
步军营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一人,亲信大臣兼任。初制正二品。嘉庆四年升从一品。左、右翼总兵各一人。正二品。其属:司务司务一人;笔帖式十有二人;左、右二司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主事,各三人。司务以下俱满缺。所辖:翼尉、正三品。副翼尉、从三品。协尉、正四品。副尉,正五品。满、蒙、汉军俱各八人。捕盗步军校,正五品。满洲二十有四人,蒙古、汉军各八人。步军校,满洲百六十有八人,蒙古、汉军各六十有四人。内职捕盗者四十人。委署步军校,正六品。满洲四十人,蒙古、汉军各十有六人。城门领,初制正四品。乾隆十四年改从。城门吏,正七品。满洲各十有八人,汉军各七人。门千总,正六品。汉军三十有二人。巡捕五营副将一人,中营置。参将四人。南、北、左、右营各一人。游击、都司各五人,守备十有八人,千总四十有六人,把总九十有二人。将之下,品级详见绿营。信砲总管,正四品。满洲一人;监守信砲官,正五品。满洲、汉军各四人。
统领掌九门管钥,统帅八旗步军五营将弁,以周卫徼循,肃靖京邑。总兵佐之。郎中各官掌勾检簿书,平决诤讼。司务掌典守档册,计会俸饟。翼尉各官掌分辖步军,守卫循警。城门领掌司门禁,稽查出入。巡捕营各官掌分汛防守,巡逻纠察,以执御非违。信砲总管掌有警奉金牌声众。 初置步军统领一人,左、右翼总尉各一人,乾隆十九年改翼尉。步军校,八旗满、蒙参领下各四人,汉军各二人;乾隆十九年改步军尉。三十六年复故。并定巡捕二营,置参将以次各官。以兵部职方司汉主事一人司政令。京城内九门、外七门,置指挥、千百户隶之。顺治四年改门千总。顺治五年,置步军副尉,满、蒙、汉军,旗各一人。乾隆十九年改协尉。十年,允尚书噶洪达请,设白塔山及内九门信砲各五,置汉军信砲官左、右翼各二人。雍正二年更名,并定员限。乾隆八年始来隶。员数如前所列。十四年,置巡捕中营官。康熙十三年,始命步军统领提督九门事务,并定城门尉、城门校,乾隆十九年改城门领、城门吏。内九门俱各二人,外七门俱各一人,千总门各二人,以统辖十六门门军。二十四年,八旗满、蒙各参领下增委署步军校一人。三十四年定八旗满洲各五人,蒙古、汉军各二人。三十年,复命步军统领兼管巡捕三营。三十四年,增捕盗步军校四十人。步军校内遴委。六十一年,置满洲员外郎一人。雍正四年,置步军参尉,乾隆十九年改副尉。满、蒙、汉军,旗各一人。七年,简部臣一人协理刑名。乾隆四十三年省步军统领,由都统、副都统授者仍置。明年,增满洲员外郎一人,置主事二人。十三年,置满洲司务一人。四十六年,以三营辖境辽廓,增设左、右二营,是为五营,并置副将各官。嘉庆四年,增左、右翼总兵各一人,郎中一人。九年,增副翼尉二人。 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总统大臣无员限。王、公、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内、外营翼长,正三品。署翼长营总,正三品。各一人;营总各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各四人,正三品。副参领倍之,正四品。署参领又倍之。从五品。鸟枪护军校,正六品。蓝翎长,俱各百十有二人。协理事务翼长、署翼长、营总各一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俱以内营人员兼充。委署参领上行走十人。以协理参领不敷督率,增内营三人、外营七人。笔帖式十有六人。
总统掌教演火器政令,遴满、蒙兵习其艺者别为营,分内、外,以时较试。其御河旁一营,兼督水军习楫棹,巡幸则备扈从。翼长各官掌分辖训练。
康熙二十七年,设汉军火器兼练大刀营,置总管、翼长各一人,副都统兼管。协领、参领,旗各一人,操练尉、骁骑校各五人。三十六年俱省。三十年,始设火器营,置鸟枪护军参领十有六人,以旗员兼任。雍正三年省察哈尔八旗护军参领,改入本营为专缺。乾隆二十七年省八人。鸟枪骁骑参领二十有四人,乾隆二十八年省。鸟枪骁骑校百十有二人,乾隆三十五年省入护军校。简王、公、大臣领之。乾隆二十八年,改置营总、鸟枪护军参领,旗各一人,副护军参领各二人,委署护军参领各四人,护军校蓝翎长各二十有八人。三十五年,以副护军参领八人兼司砲位。先是置管砲散秩官五十六人。乾隆二十八年省,至是来隶。并增正、副翼长各一人。三十八年,遴护军校十人为委署参领上行走。
健锐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总统大臣无员限。王大臣兼任。翼长、委署翼长、前锋参领各一人,副前锋参领八人,正三品。副参领倍之,正四品。署参领又倍之。从五品。前锋校百人,正六品。副前锋校四十人,前锋内选用。蓝翎长五十人。护军内选用。番子佐领、防御各一人,骁骑校二人,前锋军水师教习、委署千总、把总各四人。笔帖式八人。协理事务章京无恆额。本营参领内委派。
总统掌左、右翼健锐营政令,遴前锋、护军习云梯者别为营,以时训练其艺。大阅为翼队。会外火器营交冲,并督水军习战。翼长各官掌董率营卒。番子佐领掌督摄番兵。水师千、把掌教驾船驶风,演习水嬉。 乾隆十四年,设健锐营,驻香山,简王大臣领之。分两翼,置翼领各一人,八旗前锋参领、副参领各一人,二十八年增前锋参领二人,副参领八人。三十五年简前锋参领二人为委翼长。前锋校各五人。十五年增十人,二十八年增二十四人,三十三年增二十六人。十五年,定昆明湖教水战,置教习把总八人。内四人为委署千总,向天津、福建水师营调取。十八年,置委前锋参领十有六人,二十八年、五十年俱增八人。副前锋校四十人。三十九年,增蓝翎长五十人。四十一年,金川番子徙京,置佐领、骁骑校各一人。五十三年,增番子骁骑校、防御各一人。
总理行营大臣六人,宗室、蒙古王大臣兼任。掌行营政令。巡幸前期,考其日月行程,以定翊卫扈从,并稽察各营翊卫官兵。所辖办事章京十有六人。护军参领兼充。
神机营掌印管理大臣一人。亲王、郡王兼任。管理大臣无员限。王、公、领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护军各统领、副都统内特简。掌本营政令,遴前锋、护军、步军、火器、健锐诸营精捷者别为营,以时训练其艺。大阅各备练式,分官兵以守卫。总理全营事务翼长三人,掌董帅队伍。文案、营务、粮饟、覈对、稿案五处总理翼长七人。文案、营务各二人,馀一人。委翼长二人,文案、营务各一人。帮办翼长二人。隶文案处。学习翼长三人,隶营务处。承办章京一人,隶覈对处。差委侍卫章京七十有四人,隶营务处。委员九十有四人。文案三十九人,营务四十五人,粮饟六人,覈对七人,稿案五人。印务处委员二人。军火局制造军火器械。管带官、营总各一人,办事章京二人。军器库受付军火器械。管带官、委翼长、管库章京各二人,委员四人。枪砲厂司训练测量算学。总办二人,委员二十有七人。机器局制造枪支、铜冒、火箭、铅丸、火药。总办三人,提调二人,总监工一人,委员十人,办事官二人。马步队兵二十五营,专操管带二十有四人,帮操二十有五人,营总四十有一人,令官十有七人。
道光十九年,御前大臣奕纪请建神机营,铸印信,未成军。咸丰十一年,始练兵设营,置专操大臣十有六人,帮操侍卫章京二十有二人,带队章京百九十有六人。同治初,改订官制,如前所列。简亲王领之。
虎枪营总统无员限。王、公、大臣兼任。总领六人。上三旗各二人,自一品至五品内特简。虎枪校、委虎枪校,各二十有一人。旗各七人,俱虎枪营内选用。笔帖式六人。总统、总领掌辖本营官兵以备扈从,车驾蒐狩列前驱。
康熙二十三年,黑龙江将军送满兵善骑射者四十人,分隶上三旗,始设虎枪营,以总统一人领之,置总领虎枪校,旗各一人。雍正元年,增总领,旗各一人,虎枪校各六人,置委虎枪校各七人。乾隆三年,始铸关防。
乡导处掌印总统大臣一人。总统大臣内特简。总统大臣无员限。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兼任。章京三十有二人,旗各四人,护军参领内选补。蓝翎长四人,协理事务章京、章京内选充。笔帖式,各二人。本处掌度地建营。凡时巡省方,驾行佩櫜鞬前导。
上虞备用处亦曰黏竿处。管理大臣无员限。王、公、额驸、满蒙大臣内特简。黏竿长头等侍卫一人,二等内拣补。二等三人,三等内拣补。三等二十有一人,蓝翎内拣补。蓝翎十有五人。拜唐阿内拣补。协理事务头等侍卫一人,黏竿长头等侍卫兼充。笔帖式三人。库掌一人。库拜唐阿内拣补。本处掌协卫扈从。
善扑营总统大臣无员限。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左、右翼翼长各三人。本营侍卫教习、各营侍卫章京内拣补。协理事务翼长二人。翼长兼任。笔帖式六人。本营掌选八旗勇士习角牴技,扈从则备宿卫。 王公府属各官长史,从三品。亲王、世子、郡王、长子府各一人,司礼长,从四品。贝勒府一人,掌董帅府僚,纪纲众务。散骑郎,世职领之。亲王府四人,世子、郡王府三人,长子府二人,掌佐长史理府事。护卫,亲王府二十人,一等六人,从三品;二等六人,从四品;三等八人,从五品。自三等以下,并戴蓝翎。世子府十有七人,一等、二等各六人,三等五人。郡王府十有五人,一等六人,二等四人,三等五人。长子府十有二人,一等二人,二等四人,三等六人。贝勒府十人,二等六人,三等四人。贝子府六人,公府四人,俱三等。掌府卫陪从。典卫,亲王府六人,四、五、六品各二人。世子府五人,四品一人,五、六品各二人。郡王府四人,五、六品各二人。长子府三人,五品二人,六品一人。贝勒、五品一人,六品二人。贝子、六品一人,七品二人。公七品一人。八品二人。府各三人,掌礼节导引。五旗参领各五人,从三品。佐领各七人,从四品。骁骑校如佐领数,从六品。掌王府所属旗籍政令,稽田赋户口。管领,从六品。亲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掌文移遣委事。典膳,从六品。亲王、郡王府各一人,掌供食荐羞。司库,从七品。亲王、郡王府各二人,掌监守库藏。司匠,从八品。亲王、郡王府各四人,掌营缮修葺。牧长,从八品。亲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掌蕃育牛马。
顺治元年,定诸王、贝勒、贝子、公护卫员:摄政王三十人,一、二、三等各十人。辅政王二十有三人,一、二等各七人,三等九人。和硕亲王二十人,一、二等各六人,三等八人。多罗郡王十有五人,一等六人,二等四人,三等八人。多罗贝勒十人,二等六人,三等四人。固山贝子六人,公四人。俱三等。八年,定王府武职官制,置长史、司仪长、散骑郎、护卫、典仪各官,并佐领下各置骁骑校有差。雍正四年,定王府散骑郎员数,贝子以下并省之。乾隆十九年,定王、公护卫、典仪等官,俱为从品。宣统元年,避帝讳,改司仪长为司礼长,典仪为典卫。公主府同。
先是怡贤亲王赞襄世宗,庄恪亲王辅翊高宗,俱封双亲王,护卫倍之。嘉庆初,仪、成二王并增置一、二、三等护卫各二人;定亲王、庆郡王增置一等护卫一人,二、三等各二人。宣统嗣位,议定监国摄政王官员制度,较亲王倍之,俱旷典也。 固伦公主府:长史,一等护卫,各一人,二、三等各二人;典卫二人。和硕公主府:司礼长一人;二等护卫二人,三等一人;六、七品典卫各一人。乾隆五十一年,始定公主府属员数。 陵寝驻防各官兴京副都统一人。辖永陵翼长各官及护守兵役。守陵总管各一人。正三品。翼长各二人。正三品。唯昭西陵、孝东陵、泰东陵、昌西陵、普祥峪定东陵、菩陀峪定东陵,专置防御、骁骑校,额如下。司工匠各一人。初制五品。康熙八年升四品。永陵、福陵、昭陵置。防御各十有六人,正五品。骁骑校各二人。正六品。园寝守卫防御各八人,骁骑校各一人。
总管掌守卫陵寝,翼长以下悉隶之,受副都统节度。初,天聪八年,置永陵烧造砖瓦散秩五品官。顺治五年增福陵、昭陵各一人。康熙八年改司工匠。顺治二年,置福陵防御一人。明年增一人。十三年,福陵、昭陵置总管、翼领、乾隆五十九年改翼长。防御各官。乾隆二年,置各陵骁骑校二人,自是为定制。光绪元年,始置兴京副都统。
各省驻防将军等官将军,初制正一品。乾隆三十三年改从。都统,从一品。专城副都统,正二品。同城者分守各地。掌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参赞大臣,掌佐画机宜。领队大臣掌分统游牧。品秩俱从原官。总管,正三品。副总管,正五品。掌分理营务。城守尉,正三品。防守尉,正四品。掌本城旗籍。参领、协领俱从三品。以次各官,分掌驻防户籍,以时颁其教戒,仍隶京旗。亦有佐领或防御分驻他所者,东三省、察哈尔所属是也。初铸大将军、将军诸印,库藏经略、大将军、将军印凡百馀,乾隆十四年始毁。抚远、宁远、安东、征南、平西、平北大将军印七,镇海、扬威、靖逆、靖东、征南、定西、定北将军印七,收藏皇史宬,命将出师,奏请颁给。康、雍间,有靖寇、安远、奉命、平逆、平寇、建武、讨逆、宁远、靖边、定边、绥远、振武、靖逆、荡寇,乾隆间宁远、靖边、奋威、靖逆,嘉庆间定西,道光间扬威诸目,并颁印信。品秩俱从原官。
先是经略大臣、大将军、将军,简王、贝勒、贝子、公或都统、亲信大臣为之,大征伐则置,毕乃省。逮建八旗,驻防简将军、都统领之。将军始专为满官,西北边陲大臣及城守尉各官,亦概定满缺。自畿辅达各省,东则奉、吉、黑,西回、藏,北包内外蒙古,分列将军、都统及大臣镇抚之。摭其梗概,志之左方。
盛京驻防将军一人。其属有主事、笔帖式各官。吉林、黑龙江同。初以内大臣一人为留守。顺治三年,改昂邦章京。康熙元年徙辽东,号辽东将军。乾隆十二年,移驻盛京。光绪三十三年省,归东三省总督兼摄。副都统四人。旧置梅勒章京二人。康熙元年更名。雍正五年徙一人驻锦州,复增置熊岳一人。道光二十三年徙熊岳一人驻金州。光绪元年增置兴京一人。宣统元年省锦州一人。副都统衔总管一人。城守尉八人。盛京四人,兴京、凤凰、辽阳、开原城各一人。协领十有五人。内水师一人。防守尉二人。分驻牛庄、熊岳。佐领百三十有一人。内宗室二人,水师二人。防御百有二人。内水师四人。骁骑校二百有七人。内水师八人。
吉林驻防将军一人。顺治十年,置宁古塔昂邦章京二人。康熙元年更名。省一人。十五年,徙吉林。光绪三十三年省。副都统七人。顺治间置二人。康熙十年徙一人来驻。十五年还驻宁吉塔。三十一年置伯都讷一人。五十三年置三姓一人。雍正三年置吉林一人。乾隆元年置阿勒楚喀一人。宣统元年俱省。协领二十有三人。参领一人。佐领百三十有七人。防御八十有一人。骁骑校百四十有一人。旧置四、五、六品管水手官。咸丰二年置水师营总管一人。光绪十四年增置一人。宣统二年俱省。 黑龙江驻防将军一人。康熙二十二年,嘉宁古塔副都统萨布素征俄有功,授将军,驻瑷珲。二十九年,徙墨尔根。三十八年,徙齐齐哈尔。光绪三十三年省。副都统七人。初置二人。康熙四十九年增置墨尔根一人。光绪五年改呼兰城守尉为副都统。七年改呼伦贝尔总管为副都统。二十一年增置布特哈一人。二十五年增置通肯一人。三十一年省齐齐哈尔、呼兰、布特哈、通肯副都统。三十三年省墨尔根、呼伦贝尔、黑龙江副都统。副都统衔总管一人。总管九人。内水师一人。协领二十人。参领一人。打牲处副总管二十有三人。佐领二百五十人。防御二十有八人。骁骑校二百五十人。护军校二人。水师营管水手四品官四人、五品官三人、六品官五人。 江南驻防将军一人。顺治二年,置昂邦章京。十七年,改总管。康熙二年,更名将军,驻江宁。副都统二人。顺治二年置,驻江宁。十六年增置京口二人。乾隆二十八年省京口一人。三十四年省江宁一人。协领十人。佐领四十有六人。防御、骁骑校各五十有六人。旧置京口将军。乾隆二十二年省。
福建驻防将军一人。顺治十三年,置固山额真。十七年,改都统。康熙二年省。十九年,置将军,驻福州。副都统一人。康熙十九年置。雍正五年增一人。乾隆四十四年省一人。协领九人。内水师一人。佐领、防御各十人。内水师各二人。骁骑校二十有二人。内水师二人。
浙江驻防将军一人。顺治四年,置固山额真。十五年,改昂邦章京。十七年,改总管。康熙二年,更名将军,驻杭州。副都统二人。顺治十年置,分左、右翼,驻杭州。康熙十三年增汉军二人。雍正七年徙杭州右翼一人,驻乍浦。乾隆十六年省汉军一人。二十八年汉军俱省。协领十有四人。内水师五人。佐领三十有四人。内水师十一人。防御二十有八人。内水师八人。骁骑校四十有八人。内水师十六人。
湖北驻防将军一人。康熙二十二年置,驻荆州。副都统二人。同时置,分左、右翼。协领十人。佐领四十有六人。防御、骁骑校各五十有六人。
四川驻防将军一人。乾隆四十一年置,驻成都。副都统一人。康熙六十年置。协领五人。佐领十有九人。防御、骁骑校各二十有四人。
广东驻防将军一人。顺治十八年置,康熙五年省,十九年复故,驻广州。副都统二人。康熙二十年置汉军二人。乾隆二十一年定满洲、汉军各一人。协领九人。佐领十人。防御三十有四人。骁骑校三十有八人。康熙五年置广西将军、都统各一人。十三年省。
绥远城驻防将军一人。乾隆三年,置建威将军,二十六年更名。二十八年,兼司土默特蒙古事务。初置都统一人,管土默特二旗。至是省入。副都统一人。康熙三十三年置归化二人。乾隆二年置绥远二人。十三年省二人。二十八年分驻二城。寻省绥远一人。协领五人。佐领六十有四人。防御二十人。骁骑校六十有九人。又归化城初置都统二人,分左、右翼。康熙三十三年省右翼,四十四年复故。乾隆二十六年省左翼。二十八年俱省。
陕西驻防将军一人。顺治二年,置昂邦章京。康熙元年更名,驻西安。副都统二人。顺治十八年置西安右翼二人。康熙二十八年增汉军二人,徙一人驻江宁,以江宁左翼一人来驻。乾隆二十六年省左翼满洲一人,右翼汉军一人。二十八年定左、右翼各一人。三十七年徙一人驻凉州。四十九年复增一人。协领八人。佐领二十有三人。防御、骁骑校各四十人。
甘肃驻防将军一人。雍正三年置,驻宁夏。乾隆二年别置凉州一人。三十八年省。副都统二人。同时置,分左、右翼,驻宁夏。乾隆二年增凉州、庄浪各一人。二十八年省庄浪一人。三十四年省宁夏右翼一人。三十八年省凉州一人,徙西安一人驻凉州,曰凉庄副都统。城守尉一人。驻庄浪。协领七人。佐领三十有二人。防御四十有一人。骁骑校三十有九人。
新疆驻防伊犁将军一人。乾隆二十七年置。参赞大臣一人。副都统二人。光绪十年省参赞大臣,明年置副都统二人。十四年徙一人驻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四人。分驻索伦、额鲁特、察哈尔、锡伯。总管六人。副总管七人。兼司驼场、马场。协领十有二人。佐领、骁骑校各百有八人。防御五十有六人。
热河驻防都统一人。雍正二年置总管,嘉庆十五年改置。道光八年,命管承德刑名、度支。围场总管一人。翼长二人。协领五人。佐领十有五人。防御三十人。围场八人。骁骑校二十有八人。围场八人。前锋校十人。
游牧察哈尔驻防都统一人。康熙十四年,置八旗总管各一人。乾隆二十六年,改置都统,驻张家口。副都统一人。初置二人。乾隆三十一年省一人。总管十人。副总管一人。参领、副参领各八人。佐领、骁骑校各百二十人。护军校百十有五人。亲军、捕盗六品官各四人。 直隶驻防副都统二人。康熙二十七年,置山海关总管。乾隆七年,改置副都统。四十五年,增置密云一人。城守尉二人。分驻保定、沧州,隶驻京稽察九处旗务大臣。协领四人。防守尉十有六人。驻东安、固安、采育里、雄县、宝坻、霸州、良乡者,所隶与城守尉同。驻古北、昌平州者,隶密云副都统。驻永平、三河、喜峰口、玉田、顺义、冷口者,隶山海关副都统。驻独石口者,隶察哈尔都统。佐领二十有五人。防御七十有三人。乾隆间,置天津水师营副都统、独石口副都统各一人。后俱省。
山东驻防副都统一人。雍正十年置,驻青州。旧有将军。乾隆二十六年省。城守尉一人。驻德州。协领四人。佐领、防御、骁骑校各二十人。 山西驻防城守尉二人。顺治六年置太原一人。康熙三十三年,右卫置将军一人,护军统领二人,副都统四人。三十七年省护军统领、副都统各二人。乾隆二年省将军、副都统。三十三年置右卫城守尉一人,隶巡抚。防御、骁骑校各八人。 河南驻防城守尉一人。康熙五十七年置,驻开封,隶巡抚。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十人。
提督等官提督军务总兵官,从一品。掌巩护疆陲,典领甲卒,节制镇、协、营、汛,课第殿最,以听于总督。镇守总兵官,正二品。掌一镇军政,统辖本标官兵,分防将弁,以听于提督。副将,从二品。为提、镇分守险汛曰提标,为总督综理军务曰督标中军,将军标、河标、漕标亦如之。参将,正三品。游击,初制正三品。顺治十年改从。掌防汛军政,充各镇中军官。都司,初制正三品。顺治十年改从。十八年改正四品。康熙九年复故。二十四年定正四品。所掌视参、游,充副将中军官。守备,初制正四品。康熙三十四年定正五品。掌营务粮饟,充参、游中军官。千总,初制正六品。康熙三十四年,营千总改从六品。五十八年复故。把总,正七品。外委把总,正九品。额外外委,从九品。各掌营、哨汛地。
初制,提督、总兵无定品,系左右都督、都督、同知、佥事各衔。乾隆十八年停。始定品秩。提督典兵,自畿辅海甸迄雪山炎徼,星罗棋布。腹地兼以巡抚,承以总兵。副将以下,品目粲然,有事随提、镇为员,如随征、营援、剿营之类。事毕乃省。自三籓之乱,提、镇效用者众。咸、同间,戡定发、捻,湘、淮、楚营士卒,徒步起家,多擢提、镇,参、游以下官,益累累然,保举冗滥,往往记名提、镇,降充末弁,候补千、把,骤膺统将,官职悬殊,至斯已极。光绪间,创设海军,亦置提、镇,无绩罢之。厥后更定陆军官制,河、漕标营,以次并废。绿营岁有汰革,厉行者浙江,次广东、广西、湖南、湖北,谨就可考者著于篇。
直隶提督一人。顺治十八年置,驻大名。康熙二十七年省。三十年复故,徙古北口。总兵七人。天津、真定二镇俱顺治元年置。其真定,康熙二十七年省,雍正四年再置。宣化镇,康熙七年改镇朔将军置。马兰镇,雍正二年改副将置。泰宁镇,乾隆元年置,兼内务府大臣。大名镇,道光元年改副将置。通永镇,二十三年改陕西西安镇置。副将八人。山永协,顺治六年置。通州协,八年改镇置。河间协,康熙八年移真定协改置。开州协,雍正十年改参将置。督标中军,十一年置。河屯协,乾隆元年改营置。大沽协,二十三年改营置。多伦诺尔协,光绪七年改都司置。参将八人。提标、紫荆关、务关路及保定城守、涿州、八沟、昌平、固关诸营。游击二十有七人。都司五十有九人。河标一人。守备七十有二人。河营二人,河营协办一人。千总百五十有七人。所千总二人。把总三百四十有六人。奉天捕盗营把总十有四人。
四川提督一人。初置剿抚提督。顺治五年省。十七年复置,驻省。总兵四人。建昌镇,顺治四年置。川北镇,十五年改保宁镇置。重庆镇,康熙八年移永宁镇改置。松潘镇,十年改副将置。副将八人。夔州协,康熙十年改镇置。督标中军,十九年置。维州协,乾隆十八年改威茂协置。阜和协,四十三年改都司佥书置。将军标中军,四十六年置。懋功协,四十七年改营置。绥宁协,嘉庆二年改营置。马边协,九年改绥定协置。参将七人。提标及瓘边、普安、永宁、漳腊、越巂、会川诸营。游击二十有三人。都司三十有二人。守备五十有一人。千总百十有四人。把总二百有七人。
广东提督一人。顺治八年置。十八年,徙惠州。康熙三年,置水师一人,驻顺德。七年省。嘉庆十四年,改陆路提督,复置水师一人,驻虎门。光绪三十三年,并为一。寻以海盗警复故。宣统三年,仍省水师提督。总兵七人。潮州镇、琼州水师镇,俱顺治八年置。高州镇,十二年置。碣石水师镇,十一年置。康熙三年省,八年复故。南澳水师镇,二十四年改海防参将置。南韶连镇,嘉庆十五年改左翼镇置。北海镇,光绪十二年改平阳水师镇置。其琼州、南澳、碣石俱宣统三年省。副将十有三人。南雄协,顺治八年置。龙门水师协、督标中军,俱康熙四年置。中军初分左、右翼,后并为一。广州、惠州、黄岗、肇庆诸协,俱八年置。罗定协,十二年置。三江口协,四十一年置。顺德水师协,四十三年改虎门协置。大鹏水师协,道光二十年改澄海协置。崖州水师协,二十二年改参将置。赤溪水师协,同治七年改广海寨游击置。宣统三年止留中军及广州协,馀俱省。参将十有二人。督标中军左营、增城营。其督标右营、前营、提标中军、肇庆海口水师、钦州、新会、平海、海门、澄海诸营,俱宣统三年省。游击二十有七人。内、外海水师八人。内河水师三人。宣统三年止留琼州镇中军、南韶连镇中军、靖远营,各一人。都司三十有四人。外海水师二十人。内河水师八人。宣统三年止留广州协左营兼中军右营、佛山、饶平营、黄冈,各一人。守备八十有二人。外海水师二十人。内河水师八人。宣统三年止留增城营、从化、肇庆协、那扶,各一人。千总百六十有八人。宣统三年止留陆路提标中营北城一人。把总三百二十有七人。宣统三年止留广州协右营缆路尾一人。
广西提督一人。顺治八年置,十七年省,寻复故,驻柳州。光绪十一年徙龙州。宣统三年徙南宁。总兵三人。左江镇,康熙元年改右翼总兵置。右江镇,雍正二年改泗城副将置。柳庆镇,嘉庆十二年置。光绪三十年省,移右江镇驻柳州,左江镇驻百色。宣统三年复移百色驻龙州。副将七人。乐平协,顺治十二年置。梧州协、浔州协,康熙二十一年改梧浔协分置。庆远协,雍正七年置。新太协,八年置。镇安协,十三年置。义宁协,乾隆六年置。宣统三年俱省。参将四人。宣统三年省融怀、全州二营,止留提标中军左、增城二营。游击十人。都司十有一人。守备二十有九人。千总六十有五人。把总百二十有一人。光绪二十九年后,止留抚标都、守各一人,提标守、千、把各一人,两镇游、千各一人。宣统三年俱议省。
云南提督一人。顺治十八年置,驻永昌。康熙元年徙大理。总兵六人。临元镇,顺治十年置。开化镇,康熙六年置。鹤丽镇,七年置。昭通镇,雍正九年改东蒙镇置。普洱镇,十年改元普镇置。腾越镇,乾隆四十一年改副将置。副将六人。督标中军,顺治十六年置。维西协,乾隆十二年置。曲寻协、楚雄协,俱三十五年改镇置。永昌协,四十年改永顺镇置。顺云协,道光二十九年改营置。参将十有一人。提标及寻霑、武定、元新、镇雄、东川、永北、威远、广南、龙陵、镇边诸营。游击二十有一人。都司十有六人。守备五十有一人。千总百有三人。把总二百十有四人。
贵州提督一人。顺治十六年置,驻省。康熙六年徙安顺。总兵四人。镇远镇,康熙元年置,七年省。乾隆二年改台拱镇置。咸宁镇,康熙三年置,六年省。乾隆元年复故。古州镇,雍正七年置。安义镇,嘉庆二年置。副将十人。铜仁协,顺治十六年置。乾隆三年省,五年复故。定广协,康熙三年置。平远协,八年改镇置。大定协,雍正三年改镇置。遵义、清江、都匀三协,俱七年置。上江协,十三年置。松桃协,乾隆三年置。永安协,六年置。其都匀、上江,宣统三年俱省。参将七人。抚标、提标及罗斛、丹江、台拱、黎平、朗洞诸营。游击二十有五人。都司二十有三人。守备五十有二人。千总百二十有二人。把总二百有五人。
江南提督兼水师一人。顺治二年,置江南提督,驻江宁。四年,置苏松提督,驻松江,专辖苏、松、常、镇四府。康熙元年,省江宁一人,以苏松一人辖全省。十四年,更名江宁提督,辖下江七府一州。增置安徽提督,分辖上江七府三州。十七年,省安徽一人,仍辖全省。总兵四人。苏松镇兼水师,顺治二年置。狼山镇,十八年改副将置。徐州镇,嘉庆十四年改河标左营协置。崇明镇兼水师,道光二十三年置。副将五人。督标中军,顺治五年置。江宁城守协,康熙七年改镇置。太湖水师协兼辖浙江太湖游击,乾隆十一年改参将置。里河淞北水师协,海门水师协,俱同治七年置。参将七人。抚标、提标、水师右营,又苏州城守、镇江、吴淞、川沙诸营。游击二十有五人。水师十人。都司三十有四人。水师九人。守备五十有五人。水师十有五人。千总百十有六人。把总百八十有九人。卫守备一人。
安徽巡抚兼提督一人。康熙十四年置提督,十七年省。嘉庆八年,巡抚始兼衔。总兵二人。寿春镇,乾隆二年改副将置。皖南镇,咸丰五年置。副将一人。安庆协,顺治四年改镇置。参将五人。抚标及徽州、芜采、宁国、六安诸营。游击六人。都司八人。守备十有七人。千总二十有五人。把总五十有六人。卫守备九人。
江北提督一人。咸丰十年,置淮扬镇总兵。光绪三十一年改置。副将一人。提标中军左营。参将三人。提标右营,淮安城守、海州诸营。游击五人。都司六人。守备十有二人。千总二十有八人。把总六十有一人。 长江水师提督一人。同治元年置。太平、岳州互驻,江南、湖广两总督辖之。总兵四人。江南瓜州镇,江西湖口镇,湖北汉阳镇,湖南岳州镇,俱同治五年置。副将五人。提标中军,安庆营,江阴营,田镇营,荆州营,俱同治五年置。参将六人。裕溪、金陵、吴城、饶州、猈州、沅州诸营。游击十人。都司四十有二人。守备四十有三人。千总百五十有八人。把总百九十有五人。
山东巡抚兼提督一人。康熙元年置提督,驻青州。四年徙济南,二十一年省。乾隆八年,巡抚始兼衔。总兵三人。登州镇,顺治十八年改临清镇置,辖陆路,康熙六年兼水师,道光三十年改辖水师兼陆路。兗州镇,雍正三年改参将置。曹州镇,嘉庆二十二年改参将置。副将三人。胶州协,顺治十年置。沂州协,康熙二十二年改镇置。临清协,道光二十三年改文登协置。参将十人。抚标及莱州、即墨、青州、泰安、台庄、德州、东昌、单县、济南城守诸营。游击九人。水师二人。都司十有二人。守备二十有六人。水师三人。千总五十有六人。把总百十有二人。东河营副将、参将各一人。都司三人。守备十有一人。协办五人。千总十有三人。把总二十人。卫守备三人。领运千总二十有四人。 山西巡抚兼提督一人。顺治十八年置提督。康熙元年徙平阳,四年改徙太原,七年省,十三年复故,二十年又省。雍正十二年,巡抚始兼衔。总兵二人。大同镇,顺治元年置,六年省,十一年复故。太原镇,康熙十一年改副将置。雍正六年升提督,九年复故。副将三人。杀虎口协,康熙三十年改宁武协置。蒲州协,雍正二年改游击置。潞安协,咸丰十一年改潞泽营参将置。参将九人。抚标及太原城守、平阳、汾州、泽州、新平路、助马路、东路诸营。游击八人。都司十有七人。守备二十有九人。千总五十有一人。把总百十有二人。
河南巡抚兼提督一人。顺治十八年置提督,驻河南府。康熙三年徙开封,七年省。乾隆五年,巡抚始兼衔。总兵三人。南阳镇、河北镇,俱顺治元年置。归德镇,咸丰八年置,旧有参将隶之。副将二人。荆子关协,嘉庆六年置。信阳协,咸丰八年改营置。参将五人。抚标中军及河南城守、汝宁、永城、彭德诸营。游击七人。都司十人。守备二十有三人。千总四十有六人。把总八十有二人。领运千总四人。
陕西提督一人。顺治二年置西安提督兼乌金超哈。康熙三年改固原提督。乾隆二十九年复故。嘉庆六年徙汉中,七年还驻固原。总兵三人。延绥镇,顺治元年置。汉中镇,嘉庆三年改汉羌协置。陕安镇,五年改兴汉镇置。副将五人。西安城守协、洮岷协、靖远协,俱顺治二年置。其洮岷,六年改参将,十四年复故。西安协,康熙四十年改参将,道光二十三年复移神木协改置。定边协,顺治六年移延绥镇西协改置。潼关协,咸丰十年移靖宁协改置。参将十人。抚标、提标及西凤、宜君、静宁、神木、延安、宁陕、循化、兰城城守诸营。游击二十有七人。都司三十有八人。守备四十有四人。千总七十有二人。把总百七十有四人。 甘肃提督一人,旧为总镇。康熙二年改置,二十二年省,三十年复故,驻甘州。二十四年徙凉州。二十九年徙张掖。总兵五人。宁夏镇,顺治元年置,康熙十五年升提督,二十年复故。西宁镇,顺治十五年置。凉州镇,康熙二年改副将置,二十六年省,三十年复置,乾隆二十四年又省,越五年又置。肃州镇,康熙三十年置。河州镇,乾隆四十七年置。参将九人。督标左、右营,提标中营,及静宁、甘州城守、灵州、花马池、平罗、灵武诸营。游击三十有六人。都司三十有七人。守备五十有六人。千总百有五人。把总二百四十有六人。
新疆提督一人。雍正十三年置哈密提督。乾隆二十四年省,移安西提督驻巴里坤,更名巴里坤提督。二十三年徙乌鲁木齐。光绪十一年徙喀什噶尔,更名喀什噶尔提督。总兵三人。巴里坤镇,乾隆二十九年移乌鲁木齐镇改置。伊犁镇,四十四年置。阿克苏镇,光绪十年移喀什噶尔换防总兵置。副将七人。哈密协,乾隆二十四年置。玛纳斯协,四十二年置。乌什协,道光二十六年置。伊犁军标塔城协,光绪九年置。乌鲁木齐城守协,十三年置。回城协、莎车协,俱十四年置。参将八人。抚标、提标及济木萨、精河、英吉沙尔、和阗、喀喇沙尔、霍尔果斯诸营。游击二十人。都司十有七人。伊犁军标四人。守备六十有一人。伊犁军标六人。千总七十有五人。伊犁军标八人。把总二百二十有八人。伊犁军标二十人。
福建提督二人。辖陆路者,顺治四年置,驻泉州。辖水师者,康熙元年置,驻海澄,七年省。十六年,以海澄公领之。十七年复故,驻厦门。总兵四人。汀州镇,顺治六年改左路总兵置,七年省,康熙三十六年改兴化镇复置。福宁镇,顺治十四年改参将置。漳州镇,康熙二十七年改漳浦镇置。建宁镇,雍正十一年改副将置。副将八人。福州、兴化、延平三城守协,俱顺治七年置。督标中军,十五年置。闽安水师协,康熙二十七年改镇置。顺昌协,咸丰八年置。金门水师协,同治五年改镇置。海坛水师协,光绪十三年移澎湖协改置。参将九人。水师、陆路提标及督标左、右,泉州、邵武二城守、水师,闽安烽火门水师诸营。游击三十人。都司二十有五人。内、外海水师八人。守备六十人。水师十有七人。千总八十有四人。把总百七十有九人。旧置台湾总兵一人,副将三人,参将、游击各四人,都司九人,守备十人,千总十有七人,把总十有一人。光绪二十一年弃省,革。 浙江提督兼水师一人。顺治三年罝,驻宁波。康熙元年置水师提督,七年省,十四年复故,十八年又省。总兵五人。衢州镇,顺治四年置。温州镇兼水师,十二年置。处州镇,康熙四十九年改平阳镇置。定海镇兼水师,雍正八年改左路总兵置。海门镇兼水师,同治十一年置。副将十有一人。杭州城守兼水师,嘉兴、湖州、绍兴、金华、严州六协,俱顺治五年置。乐清协,康熙元年置。象山协兼水师,八年改宁波协置。台州协,九年置。瑞安水师协,雍正二年置。乍浦水师协,道光二十三年改参将置。参将六人。抚标、提标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