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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六十四

作者:《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   起訖時間 起真宗景德三年九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六十四

      帝  號 宋真宗

      年  號 景德三年(丙午,1006)

      全  文

      九月庚子朔,斬殿直、泗州巡檢王文用。文用捕獲劫賊\,受賊\父賂,遂以其父為反告,上於本州。既而慮其事敗,乃迭喧所部將校,謀\為剽劫。鞫之得實,罪當絞,特斬焉。又黜其父右領軍衛大將軍、會州刺史謙為忠正節度副使,不署州事。上視款,見文用才二十歲,未嘗更事,因詔三班院,自今使臣年及三十累經勾當者,乃得選充監押、巡檢。

      有司言萊蕪監大叔等冶鐵數不登,詔廢之。

      大理寺言定禁軍逃亡條,其下等禁軍,月給醬菜錢滿二百,隨軍壕寨而亡命者,請如禁軍例決遣,自餘悉準□軍。上曰:「俸少而法重,是深文也。」令自今下等禁軍差為壕寨者,並增俸及三百,有犯論如法,餘從所奏。

      癸卯,向敏中、張崇貴等,言趙德明累表歸順,詞意精確,望降詔慰諭,從之。

      鄜延副都部署石普言,夏州請盟,朝廷加以恩制,望不授押蕃落使。上曰:「是蕃部舊職,不可去也。然普意亦有可采,宜令止兼管內押蕃落使。」

      己酉,詔:「聞陝西緣邊州軍,游惰之民,聚而蒱博,急則為盜,恣擾鄉閭。宜令所在申明舊詔,嚴行禁止。」  庚戌,詔以稼穡屢登,機務多暇,自今髃臣不妨職事,並聽游宴,御史勿得糾察。上巳、二社、端午、重陽并旬時休務一日,祁寒、盛暑、大雨雪議放朝。著於令。

      知鎮戎軍曹瑋言,伊普才迭三族首領率其屬來歸,欲發兵應接。上以德明輸貢效款,議加朝命,乃詔瑋等如舊係熟戶,則依例安置,自餘勿為發兵。

      上謂輔臣曰:「明德皇后園陵頓遞,如聞所司廣有須索,頗擾於人。」乃詔內侍取宮掖及諸王院一行人數付御□、翰林、儀鸞司,除本司祗備外,所須什物,畫一以聞,即詔州縣供給。仍諭所至非有宣敕,不得應副,揭榜以示民。

      壬子,詔:「民以書籍赴緣邊榷場博易者,自非九經書疏,悉禁之。違者案罪,其書沒官。」  癸丑,鄜延路部署言:「得趙德明牒,請蕃部指揮使色木結皆以等還本道。今色木結皆以見屬府州,計其歸投在德明誓表前,請詔府州具證驗事狀以諭德明。」從之。

      丙辰,御崇政殿親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光祿寺丞錢易、廣德軍判官石待問並入第四等,以易為祕書丞,待問為殿中丞。待問,眉山人也。  上謂輔臣曰:「今封疆寧謐,氣序均調,所謂人情和天道順也。」王旦等曰:「陛下虛心求治,屈己為民,遠裔懷徠,歲豐人樂,此太平之應也。」咸再拜稱賀。上曰:「亦卿等之功也。朕觀古今事,若君臣道合,上下同心,何憂不治。今四方無虞,卿等宜謹守經制,審於出令耳。又州郡守臣,尤須遴擇,近日亦頗有公勤幹事者,多以細故與僚屬不和,因之害政,況凡近無識,好居人上者,安能每事循理哉?」因言劉廷翰典禁軍,為上將而不事貴勢,步武內庭如一小校,嘗入皇城門,閽者不識而拒之,廷翰即由他門入,終亦不言。

      戊午,詔選使臣二員為長城口巡檢,各給兵百人,分道巡邏。以邊民多齎禁物及盜販北界馬故也。(會要在四年九月。)  上聞河北官吏市民物,給直不當價,令轉運\使以前詔揭榜戒之。  辛酉,詔緣黃河肄役兵匠,自今除月廩外,別給口糧。

      甲子,令京城稅炭場,自今抽稅特減十之三。

      詔於諸陵置朝拜行事官齋宮。

      乙丑,詔釋西南納質戎人。先是,諸蕃有抄劫為惡嘗經科斷者,恐異時復叛,故收其子弟為質,乃有禁錮終身者,上憫而縱之,族黨感恩,皆稽顙自誓不為邊患。

      上封者言州郡官吏忿爭,例止移任,故好競者不能悛革。乃詔自今並遣使按劾,區辨枉直,以行懲戒。

      雄州團練使何承矩,以老疾累表求解邊任。上令自擇其代,承矩薦安撫副使李允則。丙寅,即命允則知雄州,兼安撫使,改授承矩齊州團練使,便道之任。承矩至齊州才七日,卒。緣邊洎涿、易州民聞承矩卒,皆揮涕,有相率詣雄州發哀飯僧者。承矩習熟戎事,有方略,能綏撫異俗。其後北使至者,言敵人皆畏服承矩之名。尤好儒學,賓禮賢士大夫。嘗知潭州,李沆、王旦實為佐屬,承矩器以公輔,待之絕厚。(實錄承矩傳云:承矩晚年自恃其勞,朝廷每舉大禮,輒奏邊警,以冀姑息,時議短之。按承矩死時年六十一,所謂晚年當是五十以後也。自咸平元年至景德三年,真宗凡三舉郊禮,承矩輒奏邊警,其此時乎?然承矩首建榷場之議,常欲朝廷懷和北戎,恐實錄所載未必可信也。正史傳已削去,今亦不取。承矩獨有出混泥城不能深入,非詔書意,時議所短,或指是役【一】,而實錄誤以為奏邊警冀姑息耳。當考。)

      詔北界盜賊\亡命至緣邊州、軍者,所在即捕送之。時有盜賊\亡入北界,彼即擒付邊將故也。  丁卯,鄜延鈐轄張崇貴入奏趙德明遣牙校劉仁勖來進誓表,請藏盟府,且言保吉臨終謂之曰:「爾當傾心內屬,如一兩表未蒙聽納,但連表上祈,得請而已。」又言所乞回圖及放青鹽之禁,雖宣命未許,然誓立功效,冀為異日賞典也。上賜詔嘉銟焉。

      知秦州楊懷忠言【二】,野兒和尚族蕃落尤大,能礏朝命,凡諸族為寇盜者,輒遏絕之,請加旌別。詔補三寨都首領【三】。

      張崇貴久在延州,善識蕃人情偽,西人畏服。凡德明有所論述及境上交侵,必先付崇貴裁制。先是,夏州趨邊有二路,己巳,詔緣邊諸州無得承接夏州章奏移牒,並令納於延州,其遣使往來,亦勿取他州,以崇貴故也。  冬十月庚午朔,以趙德明為定難節度使,封西平王,給俸如內地。又錄德明誓表,令渭州遣人齎至西涼府,曉諭諸蕃轉告甘、沙首領。

      辛未,以六宅使、銟州刺史、內侍省右班都知張崇貴為皇城使、誠\州團練使、內侍省左右班都知,賞其功也。  甲戌,趙德明上言:「臣所管蕃部近日不住歸鎮戎軍,蓋曹瑋等招納未已。緣臣已受朝命,乞賜曉諭。」詔以德明誓表篃諭邊臣。

      乙亥,以太常博士王曙為契丹國主生辰使,內殿崇班、閤門祗候高維忠【四】副之。戶部員外郎、直集賢院李維為國母正旦使,崇儀使、雅州刺史張利涉副之。太常博士段曄為國主正旦使【五】,如京副使孫正辭副之。維等使還,言契丹主見漢使彊服衣冠,事已,即幅巾雜蕃騎出射獵矣。官屬隨帳,皆自辦器械糗糧。始,孫僅使時,所過官屬路左獻酒【六】,及維至則已變改,然而遇漢使益厚。又言蕃法極嚴,罪死者必屠割慘毒,其主嘗云契丹乃禽獸,非同漢人可以文法治也。(孫正辭,未見。)

      丁丑,以內侍左右班都知張崇貴為趙德明旌節官告使,太常博士趙湘副之。賜德明襲衣、金帶、金鞍勒馬、銀萬兩、絹萬匹、錢二萬貫、茶二萬斤。

      己卯,上曰:「昨園陵修奉已來,朕慮掌事者因緣擾民,屢降條約。如聞鄭州頓遞,所索名件至多,尋令取到文字,乃轉運\司所差忠武節度推官杜保,又潛配民戶,令供折米、蕪荑、白沙糖、生魚、蓽撥等。且外方州縣,安能盡備此物?況宮闈及諸王院方奉靈駕,亦何暇有此呼索?官吏不體朝旨,以百姓為念,可劾其罪,仍揭榜令民不得應副。」

      辛巳,詔西邊州軍,德明已受朝命,緣邊屯戍量留步兵,餘悉分屯河中府、鄜州、永興軍,以就芻粟。  知雄州李允則言:「兩地供輸民或饋羊酒,拒之則邊人以為疑,欲受而答以茶綵,設飲食以接其意。」可之。

      癸未,河北轉運\使盧琬,言契丹諸族酋長欲緣界河放獵,及借西山草地打圍。上曰:「契丹誓約甚明,未嘗踰越,此必傳者誤耳。」乃詔緣邊州,如果有此,則移牒北境,請依誓約。既而邊表言諸族出畋,屢遣人誡部下無得越境,今已北去。

      延州向敏中等,言趙德明遣人致書,以駝馬土物送遺。詔令復書,以禮物答之。

      先是,龍圖閣待制陳彭年言:「伏見司天定明德皇后靈駕發引,用十月十六日甲時,陛下將以其日未明臨奠。竊尋歷代以至聖朝園陵之義,未有宵啟九門,遠赴郊野。伏望謹巖牆之制,遏霜露之悲,申命禮官議從宜之制。或先事一日酌奠於欑宮,或既發平明奉辭於別次,雖屈至性,深協輿情。」於是,改用丙時。  癸酉,上詣欑宮酌獻。甲申,又詣欑宮。乙酉,發引,上復詣欑宮,自外次易素服行啟奠、遣奠之禮,號慕哽咽,出外次望靈駕稍遠,乃還宮。自是月壬申至戊戌,皆不視朝,及吉仗還,又廢朝。

      丁亥,遣中使馳驛詔園陵頓遞使,令所至以鄆王、安王、周王喪就東西序設次,仍畫圖示之。先是,所司備頓置靈駕,所次並設三王幄殿,皆位南向。上聞之大駭,以其失尊卑之別,遂有是命。大禮使王旦等上表謝罪,詔答諭之。

      庚寅,復置解州通判一員。舊制,州不及萬戶者省其通判,此時州戶盈萬數。鹽池累歲苦積水,鹽不成,殿中丞范航使還,具奏其事,乃復置焉。(范航,未見。)

      壬辰,賜自京至永安諸陵西京役卒錢,令遇風雪休息之。  癸巳,樞密院言:「訪聞鎮、定都鈐轄田敏在任多所交遊,不甚謹飭,欲令轉運\司察之以聞。」上曰:「敏北人也,以其熟邊鄙事,麤有武勇,使之捍寇,頗亦宣力。若責以端□,固非所長,且加之伺察,寧不憂懼?今彼路戍兵既減,主將亦多,可召令歸京。」

      初,右諫議大夫、知杭州薛映臨決鋒銳,州無留事。時起居舍人、直史館姚鉉為轉運\使,亦雋爽尚氣,檄屬州當直司毋得輒斷徒以上罪。映即奏:「徒流杖笞,自有科條,苟情狀明白,何須繫獄,以累和氣?請詔天下,凡徒流罪人,於長吏前對辨無異【七】,聽遣決之。」朝廷既施用其言,鉉與映滋不協。映遂發鉉納部內女口,鬻鈆器多取其直,廣市綾羅不輸稅,占留州胥,在司擅增修廨宇。上遣御史臺推勘官儲拱劾鉉得實,法寺議罪當奪一官,特詔除名,為連州文學。拱亦奏映嘗召人取告鉉狀,坐贖銅九斤,特釋之。因下詔以戒諸路轉運\使。(儲拱,未見。)

      丁酉,葬明德皇后於永熙陵。

      內殿崇班謝德權提轄三司衙司,德權設條制,均其差使。有大將隸內侍主藏,內侍為奏留,規免煩重之役,德權攜奏白上,極言其僥倖。上嘉德權有守,又命提總京城四排岸,領護汴河,兼督輦運\。先是,歲役浚河夫三十萬,而主者因循,隄防不固,但挑沙擁岸趾,或河水泛溢,即中流復淤矣。德權須以沙盡至土為限,棄沙隄外,遣三班使者分地以主其役。又為大錐以試築隄之虛實,或引錐可入者,即坐所轄官吏,多被譴免者。植樹數十萬以固隄岸。又建議廢京師鑄錢監,他功利多所經畫云。(德權提轄衙司,不知何時,據會要水運\門,此年十月,德權以提舉綱運\,建議令形勢船倒檣【八】,今雖不載此事,因附見此月。)

      十一月庚子朔,詔減河北河東陝西諸州指揮使、使臣,以邊防無事故也。

      癸卯,知鎮戎軍曹瑋,言環州先叛去蕃官蘇尚娘復求歸附。詔報瑋曰:「蘇尚娘反覆無定,不可納也。若本軍招誘而至,德明必以為詞,又恐狙詐以誤邊。可諭以德明既納款,皆王土也,但復舊居,不須更遷內地。」

      邠寧環慶都部署孫全照請令張崇貴嚴戒德明,自今蕃部歸投諸州者,無得入境追逐。上曰:「德明族帳繼有歸投者,德明雖遣追逐,未嘗敢入境也。若從全照所奏,恐致危疑。」乃諭全照,如德明果遣騎入境,則具以聞。(會要載此事於十一月四日癸卯也,故附曹瑋奏後。)

      乙巳,詔應明德皇后園陵緣路置頓遞,復來年夏租,陵所工役人並優賜之。

      增陵州陵井監工役人月給錢米,聞其勞苦故也。

      先是,工部郎中陳若拙接伴契丹賀正旦使,若拙談詞鄙近,丙午,命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孫僅代之。若拙多誕妄,寡學術,雖以第三人及第,然素無文【九】。舊語第三人及第號「榜眼」,因目若拙為「瞎榜」。  詔入契丹使從人不過百人。上以使臣奉命外境,慮其事體不一,每遣使即詔有司諭以近例,俾其遵守,無輒改易。其書題有文詞者,皆樞密院送學士院看詳,必中禮乃用之。

      閻承翰等言:「朝廷遣賜契丹國信,其使副隨從兵士,已差馬軍員寮一人部轄,望更令使臣同共管句。」上曰:「若更差使臣,則本國恐難為禮。」但令增差軍員。

      上又謂輔臣曰:「使契丹者要在謹重寡言,委之達王命而已。且朝廷用人不可求備,凡遣使者朕每戒諭當謹禮容。蓋中朝禮法所出,將命出疆,觽所瞻仰,稍復違失,即致嗤誚,況彼所遣使來奉中朝,皆能謹恪邪。自今遣使,卿等宜各以朕意曉之。」

      趙德明遣使貢御馬二十五匹、散馬七百匹、駝三百頭,以謝朝命。

      丁未,詔應以歷代帝王畫像列街衢以聚人者,並禁止之。

      庚戌,徙知永興軍府、永清節度使周瑩為邠寧環慶都部署,東上閤門使、邠寧環慶都部署孫全照為四方館使、知永興軍府。先是,詔減西鄙戍兵令屯近地,全照以邊防不可無備,未即奉詔。上曰:「全照是好勇多言者,德明使已至闕,復何慮焉!」故使瑩代之。

      又以知鎮戎軍曹瑋久在邊城,頗著勞效,欲遷其秩,乃召令赴闕。  西蜀戍卒歲滿當代,議者以為遣高年則緩急誤事,發精銳則險遠之地難於防轄。樞密院言陝西振武鄉兵,各有資產,今西鄙無事,可遣代戍,詔從之。

      令兩京、諸州道釋得度十人者,特放一人,不及者每院與一人,取係籍居止者度之,勿試經業。詔以方資善利,用廣化樞故也。  壬子,樞密院言:「諸州所買蕃馬,給價漸多,蓋緣邊臣各冀增數以為課績。方今戎事已息,監牧漸蕃,亦宜常為節制。欲遣使劾其增置之罪以聞。」從之。

      甲寅,令河北諸州罷募振武軍士,有願投軍籍者,部送上京隸虎翼。

      乙卯,以宮苑使、恩州刺史秦翰為皇城使、入內內侍省都知。翰久在西邊,宣力勤藎,故特置是職以寵異焉。(此據翰本傳,實錄但載為皇城使。)

      戊午,三司請以陝、孟、汝三州正稅芻糧輸送西路,給朝陵之用,詔不許,但令取給畿縣。

      己未,上謂輔臣曰:「執政之地,百僚具瞻,品藻擬倫,當務公共,輕諾寡信【一○】,怨是用長,不可不戒也。寇準之居相位,多致人言,豈不由此?」馮拯曰:「呂蒙正嘗云:『準輕脫好取聲譽,不可不察。』」上因言:「蒙正性淳厚。李沆溫和寡言,嘗廷議政事,而向敏中獨無言【一一】,沆乃曰:『敏中素同此議【一二】,何得對上緘默?』亦足見沆之純誠\也。」

      庚申,趙德明又遣使來貢。

      詔:「每宣敕下諸路相度會問公事,多是稽留,不即結絕,致煩催促。況稽留制書,律有明禁,當諭轉運\使告示,自今凡受宣敕,並須當日內施,限律限內結絕。若別須會問的實,限內未了者,亦須於限滿日具事由奏裁。如敢依前稽緩,官吏並當勘劾,依律科罪。仍委中書門下、樞密院置簿提舉。」

      丁卯,契丹遣使左監門衛將軍耶律阿括、啟聖軍節度使耶律堯寧、副使太常少卿石用中、秘書少監馬保佐來賀承天節。阿古有疾,不能入見,上遣醫官診\視之。因謂輔臣曰:「所遣醫官,但令診\視。合和藥餌,當使自為之。彼雖得藥即餌,以示相信,然他時或有不可療者,則於事無便。自今朝廷遣使,宜以醫官隨行,彼亦必與醫同至也。」  十二月己巳朔,高、溪州蠻酋一百六人來貢。

      甲戌,舒王元偁上言:「妻之近屬盧澄素,乞授京秩。」上曰:「聞澄素非士流,恐涉物議。」不許。

      己卯,知保州趙彬請於州城東北,更廣屯田,以圖來獻。上曰:「北方既和,邊封撤警,當勸課農民,咸使樂業,不用侵占畎畝,妨其墾殖也。」

      上之幸大名也,禱\於河,有應。及駐蹕澶淵,戎騎在郊,而河流不冰,敵人髣□若見陰兵助戰。於是,令澶州河南置河瀆廟,春秋致祭。

      西京父老再詣闕,請車駕朝陵畢臨幸,召見慰勞,賜物有差。

      辛巳,置懷遠驛於汴河北,以待諸蕃客使。  壬午,龍圖閣待制陳彭年上言:「伏睹詔書,來年正月三日上辛祈穀於昊天上帝,至十日始立春。謹按禮記月令:『天子以元日祈穀於上帝。』注云:『為上辛祈穀,郊祀昊天上帝。』春秋傳曰:『啟蟄而郊,郊而後耕。』蓋春氣初至,農事方興,郊祀昊天,以祈嘉穀,故當在建寅之月,迎春之後矣。自晉泰始二年始用上辛,不擇立春之先後。齊永明元年立春前郊,議者欲遷日,王儉啟云:『宋景平元年、元嘉六年並立春前郊。』遂不遷日。其後,□操之又云:『應在立春前【一三】。』然則左氏所記『啟蟄而郊』,乃三代彞章,王儉啟『郊在春前』乃後世變禮。來年正月十日立春,三日上辛祈穀,斯則襲王儉之末議,違左氏之明文,理有未安,事當復古。伏望憲章三代,取則六經,當以正月立春之後上辛行祈穀之祀【一四】。」從之。因詔有司詳定諸祠祭事。  其後有司言:「按月令:『立夏之日,天子迎夏於南郊。』注云:『迎夏,為祀赤帝於南郊。』又云:『是月也,大雩。』注云:『春秋傳云:龍見而雩。謂建巳之月,陽氣盛而常旱,萬物待雨而長,故祭天以祈雨。龍星謂角、亢也,立夏後昏見於東方。』又按五禮精義云:『自周以來,歲星差度,今之龍見或在五月。』以祈甘雨,於時已晚,但四月上旬卜日。今則惟用改朔,不待得節,祭於立夏之前,違茲舊禮之意。苟或龍見於仲夏之時,雩祀於季春之節【一五】,相去遼闊,於禮未周。欲請自今於立夏後卜日,如立夏在三月,則待改朔,庶節氣協於純陽,典禮符於舊史。又按月令云:『季秋之月,乃令冢宰農事備收藏,帝籍之收於神倉。是月也,大饗帝。』此則季秋之月,農事既終,大饗明堂,報茲嘉穀,或猶未得節,尚當建酉,因而卜日,有屬先時。欲望自今並過寒露,或寒露在八月,則至九月乃卜【一六】。自餘諸祠祭,皆協禮令,無所改易。」奏可。

      畼鐸督遣使來貢。

      甲申,詣普安院謁元德皇太后聖容。

      丙戌,涇原儀渭都鈐轄秦翰等,言當宗族蕃部葉額實客通,望依龕谷、懶家族首領便囑等例,月賜俸料。上曰:「無功受祿,何所旌別?」詔翰自今有立功者,條具以聞,乃給俸料。

      戊子,詔牛羊司畜有孳乳者,放牧勿殺。

      河北安撫司奏契丹車帳至界河捕魚。詔雄州埙彼國賀正使到,諭之。

      雄州言:「頃者用兵之際,本州每有密事不欲漏落,因擇馴謹吏專主行之,號機宜司。今契丹修和,請改為國信司。」從之。

      辛卯,以宰臣王旦為朝拜諸陵大禮使。

      詔朝陵緣路禁樂,至禮畢。

      壬辰,夔州路轉運\使薛顏遣使押高州新附蠻酋八十九人來貢。(會要於正月先載高州新附蠻八十九人來貢,於十二月又載此,人數並同,疑重出,今從實錄,止一書之。)

      甲午,契丹遣使右威衛上將軍蕭漢寧、廣德節度使耶律留寧、副使宗正少卿□克昌、右金吾衛將軍王式來賀明年正旦。

      邵曄等言:「黎龍廷已遣弟入貢,乞加朝命。而黃慶集等先避亂歸化,種族稍多,若復遣還,慮遭屠戮,望就賜恩秩。」丙申,補慶集三班借職,監柳州鹽酒【一七】。

      東上閤門使、忠州刺史曹利用等,以承天節各乞奏補其子。樞密院言諸司使、副非遇郊禋,皆無此例,遂罷之。簽書樞密院事韓崇訓亦乞奏補其族,詔以為右侍禁,始用副使及知院事例也。

      是冬,殿前、侍衛司奏孔目官已下闕人,乞行遷補。上曰:「掌禁衛者皆是武臣,其如軍政繁重,自來遷改不得,勞逸不均,蓋不簡擇司屬,致其罔上欺公也。但向屬兵興,不暇簡閱,今可令樞密院召令具述行藏,以公事選試,定可否去留,各以名聞。」它日,上覽其等第,謂王欽若曰:「可者存之,不可者與鎮戍安排。其河北諸路部署司典級,亦聞皆是邊郡公人,親屬多在北鄙,歲時來往,事亦非宜,當於內地州郡典級中選補遣之。」(或附八月末。)

      先是,江、淮歲運\米輸京師,未有定制【一八】。是歲,始定六百萬石為歲額,從發運\副使李溥之請也。(本傳云:「江淮運\米輸京師,歲才三百五十萬斛,李溥增至六百萬,因除發運\副使。按溥除副使,實錄不書,會要於景德三年十一月載溥請定歲額,則溥已為副使矣。恐傳未必可據也,今從會要。傳所云歲才三百五十萬斛,蓋止言米及黃米數耳,菽粟不與焉。米數見至道元年九月,不知此云六百萬石者,通菽粟言之,或專舉米數【一九】。當考。)  置金耀門文書庫,掌三司積年案牘,以三班一人監之。

      廢在京鑄錢監,改為鑄□金□(□□曰□□)□務,掌造銅、鐵、讯石諸器及道具,以供內外出鬻之用。

      契丹上其國母蕭氏燕燕號曰睿德神略應運\啟化法道洪仁聖武開統承天皇太后,其主隆緒曰洪文宣武【二○】至德廣道昭孝皇帝。置中京於七金山【二一】下,其地本奚王牙帳也。

      注  釋

      【一】或指是役「役」原作「後」,據閣本改。

      【二】知秦州楊懷忠言「秦州」原作「泰州」,據閣本及宋史卷四九一党項傳改。按此句下承「野兒和尚族蕃落尤大」,宋泰州屬淮南路,與此無涉。「泰」、「秦」以形近致誤。  【三】詔補三寨都首領「三寨」原作「三班」,據同上書改。  【四】高維忠宋本、宋撮要本俱作「高繼忠」。按高繼忠,高瓊子,見宋史卷二八九瓊本傳。疑「高維忠」無考,疑當作「高繼忠」。

      【五】太常博士段曄為國主正旦使「國主」原作「國母」,涉上而誤,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六】所過官屬路左獻酒「左」原作「在」,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七】於長吏前對辨無異「長吏」原作「長史」,據閣本及宋史卷三○五薛映傳改。  【八】建議令形勢船倒檣「令」原作「今」,據閣本及宋會要食貨四六之三改。

      【九】然素無文「然」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一○】輕諾寡信「諾」原作「言」,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錄卷三改

      【一一】而向敏中獨無言「獨」原作「猶」,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七改。

      【一二】敏中素同此議「議」原作「意」,據同上書改。

      【一三】應在立春前各本及宋史卷一○○禮志同。按宋會要禮二八之六六、太常因革禮卷三三,「立春前」均作「立春後」。

      【一四】當以正月立春之後上辛行祈穀之祀「上辛」原作「上幸」,據各本及同上書改。

      【一五】雩祀於季春之節「節」原作「日」,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禮二八之六八改。  【一六】或寒露在八月則至九月乃卜「則」原作「到」,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禮二八之六八、通考卷七七郊社考改。按上引宋會要及太常因革禮卷三六均於「八月」下有「末」字。

      【一七】監柳州鹽酒「柳州」原作「彬州」,按宋無「彬州」。宋史卷四八八交阯傳作「彬州」,閣本、活字本同,按彬州在荊湖南路,與交阯隔壤。宋會要蕃夷四之二八作「柳州監稅」,宋柳州屬廣南西路,接壤交阯,當以柳州為是。蓋「柳」字一誤為「彬」,再誤為「彬」,今據會要改。  【一八】未有定制「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一九】或專舉米數「專」原作「傳」,據各本改。

      【二○】洪文宣武「宣」原作「崇」,據各本及續通鑑卷二六考異改。

      【二一】七金山原作「七京山」,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遼史卷三九地理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