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下经夬传卷五 困
作者:《周易注》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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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亨(1)。贞大人吉,无咎(2)。有言不信。
(1)困必通也。处穷而不能自通者,小人也。 (2)处困而得“无咎”,吉乃免也。
《彖》曰:困,刚掩也(1)。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2)。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3)。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4)。
(1)刚见掩於柔也。 (2)处险而不改其说,“困而不失其所亨”也。 (3)处困而用刚,不失其中,履正而能体大者也。能正而不能大博,未能说困者也,故曰“贞,大人吉”也。 (4)处困而言,不见信之时也。非行言之时,而欲用言以免,必穷宅也。其吉在於“贞、大人”,口何为乎?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1)。
(1)泽无水,则水在泽下,水在泽下,困之象也。处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君子固穷”,道可忘乎?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1)。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2)。
(1)最处底下,沈滞卑困,居无所安,故曰“臀困于株木”也。欲之其应,二隔其路,居则困于株木,进不获拯,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困之为道,不过数岁者也。以困而藏,困解乃出,故曰“三岁不觌”也。 (2)言幽者,不明之辞也。入于不明,以自藏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征凶,无咎(1)。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1)以阳居阴,尚谦者也。居困之时,处得其中。体夫刚质,而用中履谦,应不在一,心无所私,盛莫先焉。夫谦以待物,物之所归;刚以处险,难之所济。履中则不失其宜,无应则心无私恃,以斯处困,物莫不至,不胜丰衍,故曰“困于酒食”,美之至矣。坎,北方之卦也。朱绂,南方之物也。处困以斯,能招异方者也,故曰“朱绂方来”也。丰衍盈盛,故“利用享祀”。盈而又进,倾之道也。以此而征,凶谁咎乎?故曰“征凶无咎”。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1)。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1)石之为物,坚而不纳者也,谓四也。三以阴居阳,志武者也。四自纳初,不受已者。二非所据,刚非所乘。上比困石,下据蒺藜,无应而入,焉得配偶?在困处斯,凶其宜也。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1)。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2)。虽不当位,有与也。 (1)“金车”,谓二也。二刚以载者也,故谓之金车。“徐徐”者,疑惧之辞也。志在於初而隔於二,履不当位,威令不行。弃之则不能,欲往则畏二,故曰“来徐徐,困于金车”也。有应而不能济之,故曰“吝”也。然以阳居阴,履谦之道,量力而处,不与二争,虽不当位,物终与之,故曰“有终”也。 (2)下谓初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1)。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1)以阳居阳,任其壮者也。不能以谦致物,物则不附。忿物不附而用其壮猛,行其威刑,异方愈乖,遐迩愈叛。刑之欲以得,乃益所以失也,故曰“劓刖,困于赤绂”也。二以谦得之,五以刚失之,体在中直,能不遂迷困而徐能用其道者也。致物之功,不在於暴,故曰“徐”也。困而后乃徐,徐则有说矣,故曰“困于赤绂,乃徐有说”也。祭祀,所以受福也。履夫尊位,困而能改,不遂其迷以斯祭,祀必得福焉,故曰“利用祭祀”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1)。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2)。“动悔,有悔”,吉行也。
(1)居困之极,而乘於刚,下无其应,行则愈绕者也。行则缠绕,居不获安,故曰“困于葛藟于臲卼”也。下句无困,因於上也。处困之极,行无通路,居无所安,困之至也。凡物穷则思变,困则谋通,处至困之地,用谋之时也。“曰”者,思谋之辞也。谋之所行,有隙则获,言将何以通至困乎?“曰动悔”,令生有悔,以征则济矣,故曰“动悔有悔,征吉”也。 (2)所处未当,故致此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