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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 夷坚甲志卷五 刘氏冤报
作者:
《夷坚志》洪迈
高君贽.福州人.登进士第.为檀氏脔婿.生一子.既长.纳同郡刘氏女为妇.生二男一女而子死.君贽仕至朝散郎.亦亡.长孙不慧.次孙幼.唯檀氏与刘共处.刘年尚壮.失妇道.与一僧宣淫于家.姑见而责之.刘恚且惧.会姑病不侍药.幸其死.置蛊以毒姑之二婢.未及绝.强敛而焚之.后数月.刘得疾.日日呼所杀婢名.曰.我颐极痛.勿搊我发.又曰.棰我已多.幸少宽我.其家问之.曰.阿姑与二婢守笞我.旬日而死.其子以祖致仕恩得官.亦不立.今家道萧然.君贽从子介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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