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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 夷坚丁志卷十二 吉撝之妻
作者:
《夷坚志》洪迈
岳州平江令吉撝之、唐州湖阳人.初娶王氏.枢密伦女第也.既亡.复娶同郡张氏.居于长沙.张氏生女数日.得危疾.医不能治.其母深忧之.邀巫媪测视.云王氏立于前.作祟甚剧.命设位祷解.许以醮忏.不肯去.巫语撝之.曰、必得长官効人间夫妇决绝写离书与之.乃可脱.撝之不忍从.张日加困笃.不得已洒泪握笔.书以授巫.即杂纸钱焚付之.巫曰、妇人执书展读竟.恸哭而出矣.张果愈.生人休死妻.古未闻也.张与予室为同堂姊妹.今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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