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前歙黟楚□□五首 其四

    作者: 方回
    朝代: 宋末元初
    天王理万国,势必委诸吏。
    制字从一史,执法不可二。
    奈何雍也面,胸臆伏私意。
    两讼一求捷,两役一求避
    含糊卒未决,徐徐较馈遗。
    酒果若羔雁,书画及弊器。
    到官一物无,去官百需备。
    此县与彼县,大率不相异。
    独有楚县尹,不肯作此事。
    无钱买归舟,仆马亦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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