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词
1、经黔东南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请示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三穗、镇远、岑巩三县合并建市方案暂缓报批。
2、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请示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三穗、镇远、岑巩三县合并建市方案暂缓报批。
1、经黔东南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请示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三穗、镇远、岑巩三县合并建市方案暂缓报批。
2、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请示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三穗、镇远、岑巩三县合并建市方案暂缓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