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口者脾之所主,胃大肠脉之所挟。经云∶中央黄色,入通于脾,开窍于口,藏精于脾。又云∶脾主口,在藏为脾,在窍为口。又云∶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味矣。此脾之所主于口也。
又经云∶胃足阳明之脉,挟口,下交承浆。又云∶大肠手阳明之脉,挟口,交人中。此胃大肠之脉所挟于口也。
《儒门事亲》(公元 1228 年? )金.张从正(子和、戴人)。十五卷。主张治疗用汗吐下三法,用要偏于寒凉,但在攻邪方面有其长处。
口者脾之所主,胃大肠脉之所挟。经云∶中央黄色,入通于脾,开窍于口,藏精于脾。又云∶脾主口,在藏为脾,在窍为口。又云∶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味矣。此脾之所主于口也。
又经云∶胃足阳明之脉,挟口,下交承浆。又云∶大肠手阳明之脉,挟口,交人中。此胃大肠之脉所挟于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