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三焦分上中下,目疾是上焦病,无有论及中下者。然细按之,则三焦各有见症,不可混治。头痛鼻塞,耳 面疮,目红肿痛,唇疮口糜,此皆上焦病也,治宜清火发散,疏肝养目。肚腹膨胀,胸膈不舒,两目干涩或沿烂,此乃中焦病也,治宜消积行气。香港脚壅肿,步履艰难,水道不通,湿热上浮,以致目患,此乃下焦病也,治宜利湿清热舒筋。腑病以通为补,故但叙实症,其有虚症,另见各门,学人细心参之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