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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法则之一。指用宣肺或升提的方法通利小便的一种借喻。肺与脾肾三焦膀胱等脏器分司水液代谢,维持水道的通调。肺主气,为水道的上源,在肺气闭阻,肃降失职,影响其他脏器的气化失司的情况下,可出现喘促胸满、小便不利、浮肿等症,治疗应先宣发肺气,肺气得宣,小便得利,故喻为提壶揭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治疗法则之一。指用宣肺或升提的方法通利小便的一种借喻。肺与脾肾三焦膀胱等脏器分司水液代谢,维持水道的通调。肺主气,为水道的上源,在肺气闭阻,肃降失职,影响其他脏器的气化失司的情况下,可出现喘促胸满、小便不利、浮肿等症,治疗应先宣发肺气,肺气得宣,小便得利,故喻为提壶揭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