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古籍
  • 《病历书写规范》 神经外科病历

    1.现病史

    (1)同神经内科。

    (2)颅脑损伤:损伤的时间、性质、机理(加速、减速、挤压、传导、“挥鞭”、爆震),头部着力部位,有无原发或再发昏迷及其持续时间,有无中间清醒期(意识好转期)及其持续时间,有无抽搐、呕吐(次数、内容、量),伴随外伤和处理经过。

    2.过去史、个人史、家族史

    同神经内科。

    3.体格检查

    急性颅脑损伤的严重程度按国际标准评定(表2)。

    (1)轻型:总分为13~15分(伤后意识障碍20分钟内)。

    (2)中型:总分为9~12分(伤后意识障碍20分钟~6小时)。

    (3)重型:总分为3~8分(伤后昏迷或再次昏迷在6小时以上)。

    (国内分型有特重型,其特点为:晚期脑疝,合并多脏器损伤等。)

    表2Glasgow  Coma  Scale(GCS)分型

    睁眼反应记分语言正确记分运动反应记分可自动睁眼4回答正确5能执行检查者命令6声音刺激后睁眼3回答错乱4能指出疼痛部位6疼痛刺激后睁眼2词句不清3刺痛时躲避4无反应1只能发音2刺痛时肢体屈曲(去皮层强直)2无反应1刺痛时肢体过伸(去大脑强直)2无反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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