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前达方书有“眼不医必瞎”之句,后人亥豕不辨,或音语相近,遂以讹传讹,乃有“眼不医不瞎”之说。夫神农尝百草,虑生民之夭札。华佗立眼科,拯后世之昏盲。有是病即有是药,药犹未能中病焉,有不药而自愈者也?今人疾厄,皆有不惜真元,妄加斫丧,致身子疲癃,精血竭而生火,故风邪得乘间而入。目为窍至高,火性腾上,火得风而愈炎,邪又从火势而出,一旦疾作,医之少迟,终无全目,岂有不瞎之理。况目非火症不变,火之燔目,犹物之落火,假袖手旁观而不急救,委之于数,夫宁有不尽焚者乎?救之急,火止者有之,物存者有之,即不然亦免其半。所谓焦尾之鱼,犹能变化,爨下之桐,不废清越。是盖眼不医必瞎者,知者不待辨而明也。尝见人目失治而废,曰∶吾悔不早医。非必瞎之验欤?前达正虑及此,故厉言以惕之,实欲夫人全受全归之意也。
人而一毛不拔,喜得以讹传讹,于父母病,曰眼不医不瞎,危言以谏。于婢仆病,曰眼不医不瞎,正言以止。既以冷医人之心,又以塞病患之口,是好省费养财之绝法也。所以至今恒脍炙人口,家喻户晓云。虽然下病失治谓之不仁,上病失治谓之不孝,不仁不孝谓之独夫,独夫如病,谓眼不医不瞎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