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查古籍
《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或问∶娠妇有按月行经而胎自长者,有三五个月间,其血大下,而胎不堕者,或及期而分娩,或逾月而始生,其理何与?按月行经而胎长者,名曰盛胎。其妇血气充盛,养胎之外,血有余故也。有数月之胎,而敌国大下,谓之漏胎。因事触胎,动其任脉,故血下而不伤子宫也。然孕中失血,胎虽不堕,气血亦亏,多至逾月不产。曾见有十二三月,或十七八月,或二十余月而生者,皆是血气不足,胚胎难长故耳。凡十月之后未产者,当服大补气血之药,以培养之,庶无分娩之患。《总录》曰∶人受气于有生,十二经脉迭相滋养,凡胎处胞中或有萎燥者,由孕妇所禀怯弱,不足自周,阴阳血气偏胜,非冷即热,胞胎失于滋养,所以萎燥不长也。惟宜资母血气,则胎有自而长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