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大法。春夏宜发汗。
(春夏阳气在外。邪气亦在外。故可发汗。)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时出以然一时间许。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
当重(汗缓缓出。则表里之邪悉去。汗大出。则邪气不除。但亡阳也。阳虚为无津液。故不可重凡服汤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
然(圣济经曰。汤液主治。本乎腠理。壅郁除邪气者。于汤为宜。金匮玉函曰。水能净万物。
夫病脉浮大。问病者言。但便硬尔。设利者。为大逆。硬为实。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经曰。脉浮大。应发汗。医反下之。为大逆。便硬难。虽为里实。亦当先解其外。若行利而复下利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宜桂枝汤发汗。
(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太阳病。脉浮数者。宜发汗也。
太阳病。脉浮大数者。宜发汗也。
阳明病。脉迟。汗多而微恶寒者。外未解。宜发汗。
阳明病。脉浮数者。宜发汗。
太阳病。常汗微微自出。更宜发汗。
凡脉浮而紧者。浮则为风。紧则为寒。宜发汗。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外未解也。宜发汗。
太阳病。发热汗出而恶寒。宜发汗。
《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大法。春夏宜发汗。
(春夏阳气在外。邪气亦在外。故可发汗。)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时出以然一时间许。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
当重(汗缓缓出。则表里之邪悉去。汗大出。则邪气不除。但亡阳也。阳虚为无津液。故不可重凡服汤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
然(圣济经曰。汤液主治。本乎腠理。壅郁除邪气者。于汤为宜。金匮玉函曰。水能净万物。
夫病脉浮大。问病者言。但便硬尔。设利者。为大逆。硬为实。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经曰。脉浮大。应发汗。医反下之。为大逆。便硬难。虽为里实。亦当先解其外。若行利而复下利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宜桂枝汤发汗。
(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太阳病。脉浮数者。宜发汗也。
太阳病。脉浮大数者。宜发汗也。
阳明病。脉迟。汗多而微恶寒者。外未解。宜发汗。
阳明病。脉浮数者。宜发汗。
太阳病。常汗微微自出。更宜发汗。
凡脉浮而紧者。浮则为风。紧则为寒。宜发汗。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外未解也。宜发汗。
太阳病。发热汗出而恶寒。宜发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