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凡小儿有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变蒸毕,自明矣,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之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或违日数不除,切不可妄治及灸刺,但少与紫丸微下之,热歇便止。若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他病,可作别治。
《本草从新》(公元 1757 年)清.吴仪洛(遵程)着。 十八卷。以《本草备要》为依据,一部分照旧,一部分增改,较为完善 。
(公元 1694 年)清.汪昂(讱庵)着。四卷。 选择临床常用药 460 种,以药性病情互相阐发,论述扼要。
凡小儿有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变蒸毕,自明矣,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之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或违日数不除,切不可妄治及灸刺,但少与紫丸微下之,热歇便止。若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他病,可作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