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自2003年开展以来,各地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为指导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我局对各示范区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规律性经验和规范性做法进行提炼、整理,起草制定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工作中参考使用。在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联 系 人:严华国 吴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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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八月五日
(约着成于东汉时代以前)。
三卷。原言已佚,散见《经史证类备急本草》中,今有清.孙星衍等辑本若干种。 本书收药物 365 种,分为上、中、下三品,是后汉以前药物学的总结。
学术价值:
文献价值:我国现存最早之药学著作。
理论价值:初步奠定了药学理论之基础。
实用价值:记载之药物,大多朴实有验,历用不衰。
益母草,味辛、甘,气微温,无毒。胎前、产后,皆可用之,去死胎最效,行瘀生新,亦能下乳。其名益母,有益于妇人不浅。然不佐之归、芎、参、术,单味未能取胜。前人言其胎前无滞,产后无虚,谓其行中有补也。但益母草实非补物,止能佐补药以收功,故不宜多用。大约入诸补剂之中,以三钱为率,可从中再减,断不可此外更增。
或问益母草,以益母得名,宜其有益于产母。今人未产之前用之,犹曰治产母也,无孕之妇人杂然并进,益母之谓何?曰∶益母草,实不止专益于产母。凡无产之妇,均能受益。盖益母草治妇人之病,居十之七,治产母之病,反不过十之三。无产之妇,可以多用,而有产之妇,转宜少用耳。
或疑益母草古今共誉,而吾子何独有贬辞?曰∶吾言益母草佐补药以收功,正显益母草之奇耳。何为贬辞哉?
或疑益母草,古人单用以收功,而吾子必言佐补以取效,何也?不知益母草单用以收功,不若佐补收功之更多而且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