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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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病证名。出《石室秘录》。多见于产后1-3天内。因产时正值盛夏,产后气血未复,盛夏炎热,气温骤升,通风不良,暑邪乘虚侵袭肌体,阴气卒绝,阳气壅盛,经络不通而致高热、神昏,甚则神志不清。若热中于里,则兼见心烦、口渴、大汗面赤,脉洪大,宜清热生津止渴,方用人参白虎汤。若脏热内炽,热甚伤津,烦渴便秘,甚至发斑等,宜涤除胃热,用玉泉散。若热毒入营,灼烁脏阴,症见谵语,四肢抽搐,神志不清,面色苍白,脉细弱,治宜清热养阴,方用清营汤及生脉散加减,并针刺十宣放血。此证宜注意预防。当盛夏产后,出现头晕、恶心、胸闷心慌、口渴汗多,即应预防中暑,用清暑益气法,方用清暑益气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