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证名。恐惧惊骇之证。怵,恐惧之意。惕,惊骇之状。因七情内伤所致。《灵枢·本神》:“故怵惕思虑者则伤神,神伤则恐惧流淫而不止。”详见惊、善恐条。
《审视瑶函》(公元 1644 年)明.付仁宇(允科)[傅仁宇]着。六卷,首一卷。 先总论,次方论。论述 108 证及其治法方剂,并述眼科手术方法,附有医案、图说、歌括。
(公元 1615 年)明.龚廷贤(子才、云林)着。十卷,分为十集。首集为诊治诸论,次为诸病的辨证施治。
证名。恐惧惊骇之证。怵,恐惧之意。惕,惊骇之状。因七情内伤所致。《灵枢·本神》:“故怵惕思虑者则伤神,神伤则恐惧流淫而不止。”详见惊、善恐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