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一妇人忽生虫一对,在地上能行,长寸余,自后月生一对。以苦参加对虫药为丸,服之又生一对。埋于土中,过数日发而视之,大如拳,名子母虫,从此绝根。
(公元 1695 年)清.张温(路玉、石顽)着。十六卷。采集历代名家方论,编次成书。门类依据王肯堂《证治准绳》,方药主治多依撩《薛己医案》、张介实《景岳全书》,并结合自己的体会予以参订。
一妇人忽生虫一对,在地上能行,长寸余,自后月生一对。以苦参加对虫药为丸,服之又生一对。埋于土中,过数日发而视之,大如拳,名子母虫,从此绝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