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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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东垣云∶曾一人生一子,一岁后生红丝瘤而死,后四子皆然,何也?曰∶汝乃肾中伏火,精内有红丝故也,俗名胎瘤。汝试以精验之,果然。遂以滋肾丸与之,令其妻服六味地黄丸,乃受胎生子,前证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