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项发以下至脊骨长二寸半(自后发际以至大椎项骨三节处也)。
按∶头部折法,以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为直寸。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此为一寸。头部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重楼玉钥》(公元 1838 年)清.郑梅涧(枢扶)撰。四卷。一、二卷论喉病的证冶方药,三、四卷论喉病的针法。
项发以下至脊骨长二寸半(自后发际以至大椎项骨三节处也)。
按∶头部折法,以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为直寸。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此为一寸。头部横直寸法,并根据此。